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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馬光:资治通鉴·卷204·第14则

司馬光《资治通鉴》· 卷204·則天順聖皇后上之下垂拱三年(丁亥,公元六八七年) · 领导 · 哲学 · 成长 · 心性

武承嗣又使人誣李孝逸自云「名中有兔,兔,月中物,當有天分。」太后以孝逸有功,十一月,戊寅,減死除名,流儋州而卒。

出处: https://zh.wikisource.org/wiki/%E8%B3%87%E6%B2%BB%E9%80%9A%E9%91%91/%E5%8D%B7204
定位:卷204·則天順聖皇后上之下垂拱三年(丁亥,公元六八七年)·第14则 · 核对日期:2026-10-19 · 核验:逐字核对

白话

武承嗣又派人诬告李孝逸,说他曾自称“名字中有兔,兔是月宫之物,应当有做天子的份”。太后因为李孝逸有功,十一月戊寅日,免去死罪,除去名籍,流放儋州,后来死在那里。这是武则天时期酷吏政治和武承嗣排除异己的典型事件,说明在权力斗争中,功劳也难抵猜忌。

上下文

武则天垂拱三年(687年),武承嗣为巩固武氏势力,诬陷李唐宗室和功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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