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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馬光:资治通鉴·卷206·第35则

司馬光《资治通鉴》· 卷206·則天順聖皇后中之下聖歷元年(戊戌,公元六九八年) · 领导 · 哲学 · 认知 · 健康

突厥默啜離趙州,乃縱閻知微使還。太后命磔於天津橋南,使百官共射之,既乃C061其肉,剉其骨,夷其三族,疏親有先未相識而同死者。

出处: https://zh.wikisource.org/wiki/%E8%B3%87%E6%B2%BB%E9%80%9A%E9%91%91/%E5%8D%B7206
定位:卷206·則天順聖皇后中之下聖歷元年(戊戌,公元六九八年)·第35则 · 核对日期:2026-10-19 · 核验:逐字核对

白话

突厥可汗默啜撤离赵州后,放回了被俘的阎知微。阎知微此前奉命出使突厥,却接受突厥册封,背叛朝廷。武则天得知后,下令在洛阳天津桥南将他处以磔刑,让百官一起用箭射他,然后割肉碎骨,并诛灭三族,连远亲中素不相识的人也被牵连处死。这件事反映了武则天对叛臣的极端严惩,目的是震慑朝野,表明背叛国家绝无好下场。但株连无辜也暴露了专制时代的残酷。今天看,维护忠诚和纪律是必要的,但惩罚必须依法、有边界,不能搞无限株连。

上下文

此事发生在武则天圣历元年(698年)。阎知微出使突厥被策反,突厥南侵时他充当向导,失败后被放回。

今日一问

当团队出现严重背叛时,你会如何既维护纪律,又避免惩罚扩大化伤及无辜?

公版古籍;原文逐字取自 Wikisource,仅作分段,未附标点以外的改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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