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 · 中国古籍
司馬光:资治通鉴·卷213·第6则
司馬光《资治通鉴》· 卷213·玄宗至道大聖大明孝皇帝中之上開元二十年(壬申,公元七三二年) · 领导 · 哲学
趙含章坐贓巨萬,杖於朝堂,流瀼州,道死。
出处:
https://zh.wikisource.org/wiki/%E8%B3%87%E6%B2%BB%E9%80%9A%E9%91%91/%E5%8D%B7213
定位:卷213·玄宗至道大聖大明孝皇帝中之上開元二十年(壬申,公元七三二年)·第6则 · 核对日期:2026-10-19 · 核验:逐字核对
白话
赵含章因贪赃数额巨大获罪,在朝堂上被杖打,然后流放瀼州,结果死在路上。核心是:贪腐巨万会招致公开羞辱加流放的重罚,而且流放本身就可能致命。背后是朝廷用当众杖责震慑百官,再用远恶州郡的流放让犯官付出代价。可执行的做法是:掌权者要清楚,贪腐一旦数额巨大,惩罚往往不只是退赔,而是公开惩戒加远徙,连性命都难保;对个人而言,别把公权当私产。
上下文
《资治通鉴》开元二十年条。唐玄宗前期整肃吏治,对贪赃官员常施杖刑并流放岭南、瀼州等边远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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