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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丘明(旧题):春秋左氏传·僖公·第52则

左丘明(旧题)《春秋左氏传》· 僖公 · 领导 · 哲学 · 健康 · 决策

來,以盾為才,固請于公,以為嫡子,而使其三子下之。以叔隗為內子,而己下之。晉侯賞從亡者,介之推不言祿,祿亦弗及。推曰:「獻公之子九人,唯君在矣。惠、懷無親,外內棄之。天未絕晉,必將有主。主晉祀者,非君而誰?天實置之,而二三子以為己力,不亦誣乎?竊人之財,猶謂之盜,況貪天之功以為己力乎?下義其罪,上賞其姦,上下相蒙,難與處矣。」其母曰:「盍亦求之?以死誰懟?」對曰:「尤而效之,罪又甚焉。且出怨言,不食其食。」其母曰:「亦使知之,若何?」對曰:「言,身之文也。身將隱,焉用文之?是求顯也。」其母曰:「能如是乎?與女偕隱。」遂隱而死。晉侯求之不獲,以綿上為之田,曰:「以志吾過,且旌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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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位:僖公·第52则 · 核对日期:2026-10-19 · 核验:逐字核对

白话

介之推不向晋文公讨赏,也不提自己功劳。他认为文公能回国是天意,别人却当成自己的功劳,这是贪天之功。母亲劝他求赏,他说既已责备别人贪功,自己再效仿就更错;母亲又劝他至少让国君知道,他说身体都要隐居了,何必再张扬。母亲见他决心已定,便与他一起隐居。文公找不到他,就把绵上作为他的封田,说用来记下我的过错,表彰好人。这体现不居功、不炫耀的品格。

上下文

《左传·僖公二十四年》,晋文公赏赐流亡随从,介之推不言禄。

今日一问

当你付出努力却未被认可时,能否守住不争不炫的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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