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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丘明(旧题):春秋左氏传·昭公·第15则

左丘明(旧题)《春秋左氏传》· 昭公 · 认知 · 健康 · 决策 · 历史

公衍先生,公為之母曰:「相與偕出,請相與偕告。」三日,公為生。其母先以告,公為為兄。公私喜於陽穀,而思於魯,曰:「務人為此禍也。且後生而為兄,其誣也久矣。」乃黜之,而以公衍為大子。秋,龍見于絳郊。魏獻子問於蔡墨曰:「吾聞之,蟲莫知於龍,以其不生得也。謂之知,信乎?」對曰:「人實不知,非龍實知。古者畜龍,故國有豢龍氏,有御龍氏。」獻子曰:「是二氏者,吾亦聞之,而(不)知其故,是何謂也?」對曰:「昔有飂叔安,有裔子曰董父,實甚好龍,能求其耆欲以飲食之,龍多歸之。乃擾畜龍,以服事帝舜。帝賜之姓曰董,氏曰豢龍。封諸鬷川,鬷夷氏其後也。故帝舜氏世有畜龍。及有夏孔甲,擾于有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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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位:昭公·第15则 · 核对日期:2026-10-19 · 核验:逐字核对

白话

核心是“名分不可诬”。昭公的两个儿子公衍、公为出生时,母亲一同出宫,约定一同报喜。公为的母亲抢先报告,公为便成了哥哥。后来昭公因阳谷之喜,想起旧事,说“务人(公为)惹出这场祸,而且后生却为兄,诬罔已久”,于是废黜公为,立公衍为太子。这段讲继承名分一旦有诈,终会翻案。另载龙见于绛郊,魏献子问蔡墨,蔡墨说古人畜龙,有豢龙氏、御龙氏,引《易》诸卦证龙曾朝夕可见,非龙“知”而不可生得。

上下文

《左传》昭公二十九年,鲁国储位之争与晋国龙传说并录,见古人重名分、好博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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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一问

你身边有没有“抢先报喜”而占了名分的事?后来如何收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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