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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丘明(旧题):春秋左氏传·桓公·第24则

左丘明(旧题)《春秋左氏传》· 桓公 · 领导 · 成长 · 人性 · 行动

初,鄭伯將以高渠彌為卿,昭公惡之,固諫,不聽,昭公立,懼其殺己也。辛卯,弑昭公,而立公子亹。君子謂昭公知所惡矣。公子達曰:「高伯其為戮乎?複惡已甚矣。」十有八年,春,王正月,公會齊侯於濼。公與夫人姜氏遂如齊。夏,四月丙子,公薨于齊。丁酉,公之喪至自齊。秋,七月。冬,十有二月己丑,葬我君桓公。十八年春,公將有行,遂與姜氏如齊。申繻曰:「女有家,男有室,無相瀆也,謂之有禮。易此,必敗。」公會齊侯於濼,遂及文姜如齊。齊侯通焉。公謫之,以告。夏四月丙子,享公。使公子彭生乘公,公薨于車。魯人告于齊曰:「寡君畏君之威,不敢甯居,來修舊好,禮成而不反,無所歸咎,惡于諸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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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位:桓公·第24则 · 核对日期:2026-10-19 · 核验:逐字核对

白话

核心是:私情越界会招祸,礼防一破必败。郑昭公明知高渠弥可恨却除不掉,反被弑;鲁桓公带夫人文姜去齐国,申繻劝他男女各有家室、不可亵渎,否则必败。桓公不听,结果齐侯与文姜私通,桓公责问,反被齐人害死。两件事都说明:对已知的危险要早做处置,对亲密关系要有边界。今天在合作与私交中,也要先立规矩、划清界限,发现越界及时止损,不能碍于情面拖延。

上下文

《左传》桓公十八年,记郑昭公被弑、鲁桓公因文姜与齐襄公私通而死于齐。

今日一问

你身边有没有明知越界却碍于情面没处理的关系?

公版古籍;原文逐字取自 Wikisource,仅作分段,未附标点以外的改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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