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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仲(旧题):管子·第67篇明法解·第37则

管仲(旧题)《管子》· 第67篇明法解 · 领导 · 成长 · 认知 · 健康

明主操術任臣下,使羣臣効其智能,進其長技。故智者効其計,能者進其功,以前言督後事所効,當則賞之,不當則誅之。張官任吏治民,案法試課成功,守法而法之,身無煩勞而分職。故《明法》曰:「主雖不身下爲,而守法爲之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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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位:第67篇明法解·第37则 · 核对日期:2026-10-19 · 核验:逐字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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