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 · 中国古籍
戴圣(编):礼记·檀弓上·第9则
戴圣(编)《礼记》· 檀弓上 · 健康 · 认知 · 哲学 · 财富
師,吾哭諸寢;朋友,吾哭諸寢門之外;所知,吾哭諸野。於野則已疏,於寢則已重。夫由賜也見我,吾哭諸賜氏。」遂命子貢爲之主,曰:「爲爾哭也來者,拜之;知伯高而來者,勿拜也。」曾子曰:「喪有疾,食肉飲酒,必有草木之滋焉。」以爲薑桂之謂也。子夏喪其子而喪其明。曾子弔之曰:「吾聞之也,朋友喪明則哭之。」曾子哭,子夏亦哭,曰:「天乎!予之無罪也!」曾子怒曰:「商!女何無罪也?吾與女事夫子於洙、泗之間,退而老於西河之上,使西河之民疑女於夫子,爾罪一也。喪爾親,使民未有聞焉,爾罪二也。喪爾子,喪爾明,爾罪三也。而曰女何無罪與?」子夏投其杖而拜曰:「吾過矣!吾過矣!吾離羣而索居亦已久矣。」
出处:
https://zh.wikisource.org/wiki/%E7%A6%AE%E8%A8%98/%E6%AA%80%E5%BC%93%E4%B8%8A
定位:檀弓上·第9则 · 核对日期:2026-10-19 · 核验:逐字核对
白话
核心是:哀悼要按关系亲疏有分寸,朋友之间也要有界限。孔子说:老师,我在寝室哭;朋友,我在寝门外哭;认识的人,我在野外哭。在野外太疏远,在寝室太重。伯高是通过子贡认识我的,我就到子贡家哭他。于是让子贡做丧主,说:为你而来哭的,你拜谢;为伯高而来哭的,不要拜。曾子说:居丧时生病,可以吃肉喝酒,但要有草木的滋味,就是姜桂。子夏死了儿子,眼睛哭瞎了。曾子去吊唁,说:我听说朋友眼睛瞎了要为他哭。曾子哭,子夏也哭,说:天啊,我没罪啊!曾子生气说:商,你怎么没罪?我和你一起在洙泗之间侍奉夫子,退老在西河,让西河百姓以为你比得上夫子,这是第一罪;你父母去世,百姓没听到你尽孝的名声,这是第二罪;你死了儿子,又哭瞎眼睛,这是第三罪。你还说没罪?子夏扔了拐杖拜谢说:我错了,我错了,我离开朋友独自居住太久了。
上下文
《礼记·檀弓上》记孔子哭伯高及曾子责子夏之事,展现儒家对哀悼分寸与朋友责善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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