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 · 中国古籍

佚名(旧题):尚书·呂刑·第2则

佚名(旧题)《尚书》· 呂刑 · 哲学 · 领导 · 健康 · 财富

三后成功,惟殷于民。士制百姓于刑之中,以教祗德。穆穆在上,明明在下,灼于四方,罔不惟德之勤。故乃明于刑之中,率乂于民棐彝。典獄非訖于威,惟訖于富。敬忌,(而)罔有擇言在身。惟克天德,自作元命,配享在下。」王曰:「嗟!四方司政典獄。非爾惟作天牧?今爾何監,非時伯夷播刑之迪?其今爾何懲?惟時苗民,匪察于獄之麗,罔擇吉人觀于五刑之中,惟時庶威奪貨,斷制五刑,以亂無辜。上帝不蠲,降咎于苗;苗民無辭于罰,乃絕厥世。」王曰:「嗚呼!念之哉!伯父、伯兄、仲叔、季弟、幼子、童孫,皆聽朕言,庶有格命。今爾罔不由慰日勤,爾罔或(有)戒不勤。天齊于民,俾我一日。非終惟終,在人。

出处: https://zh.wikisource.org/wiki/%E5%B0%9A%E6%9B%B8/%E5%91%82%E5%88%91
定位:呂刑·第2则 · 核对日期:2026-10-19 · 核验:逐字核对

白话

核心是:司法者要敬畏天命,以德用刑,不能逞威贪财。古代三位君主成功,是因为他们厚待百姓;士师用刑恰到好处,是为了教人敬德。君臣上下都勤勉于德,所以能明察用刑的尺度,治理百姓、辅助常道。掌管狱讼的人,不能只靠威势和贪图钱财来断案,要恭敬戒惧,不说可挑剔的话,才能符合天德,配享天命。王告诫四方官员:你们是替天管理百姓的,要学习伯夷施行刑罚的引导,警惕苗民不察狱事、不选好人、仗势夺货、乱罚无辜,结果被上帝降罪而绝了后代。你们要听我的话,勤勉不懈,因为天命在民,能否善终在于人。

上下文

《尚书·吕刑》是西周穆王时吕侯所制刑书,借王命阐述用刑原则,强调德刑相济、慎刑恤民。

今日一问

今天你在行使权力或裁决时,是依靠威势和利益,还是依靠公正和敬畏?

公版古籍;原文逐字取自 Wikisource,仅作分段,未附标点以外的改写。

本文本为公版;底本与原文链接见上。 版权

← 返回原文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