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 · 中国古籍
佚名(旧题):尚书·酒誥·第3则
佚名(旧题)《尚书》· 酒誥 · 哲学 · 领导 · 健康 · 认知
厥心疾很,不克畏死;辜在商邑,越殷國滅無罹。弗惟德馨香,祀登聞于天;誕惟民怨,庶羣自酒,腥聞在上。故天降喪于殷,罔愛于殷,惟逸。天非虐,惟民自速辜。』」王曰:「封。予不惟若兹多誥。古人有言曰:『人無於水監,當於民監。』今惟殷墜厥命,我其可不大監撫于時?予惟曰:『汝劼毖殷獻臣,侯、甸、男、衛;矧太史友、內史友,越獻臣百宗工;矧惟爾事:服休、服采;矧惟若疇:圻父薄違,農父若保,宏父定辟,矧汝剛制于酒。』厥或(又)誥曰:『羣飲,汝勿佚,盡執拘以歸于周,予其殺。又惟殷之迪諸臣惟工,乃湎于酒,勿庸(用)殺之,姑惟教之。有斯明享(嚮),乃不用我教辭(治),惟我一人弗恤,弗蠲乃事,時同于殺。』」
出处:
https://zh.wikisource.org/wiki/%E5%B0%9A%E6%9B%B8/%E9%85%92%E8%AA%A5
定位:酒誥·第3则 · 核对日期:2026-10-19 · 核验:逐字核对
白话
纣王心地狠毒,不怕死;罪孽集中在商邑,殷国灭亡时他毫无忧惧。他不以德政的馨香祭祀上天,只招来民怨,众人群聚饮酒,腥臭闻于上天。所以上天降下丧亡给殷,不再爱惜殷,只因他们放纵。天并不暴虐,是百姓自己招来罪罚。周公说:封啊,我不再多说了。古人有言:人不要以水为镜,应当以民为镜。如今殷丧失了天命,我们怎能不大大借鉴?我要求你严厉告诫殷的贤臣,以及侯、甸、男、卫,还有太史友、内史友、贤臣百宗工,以及你的办事官员:服休、服采,还有你的同僚:圻父、农父、宏父,你要强硬地管制饮酒。如果有人报告群饮,你不要放纵,全部抓起来送到周,我要杀掉。但如果是殷的旧臣和工匠沉湎于酒,不必杀,先教育他们。如果经过明令告诫仍不遵守我的教令,那就是我一人不体恤,不能免除罪责,同样要杀。
上下文
《酒诰》中周公对康叔的训诫,强调以民为镜,并规定对群饮者严惩,但对殷遗民先教后刑。
今日一问
面对他人的错误,你通常是一味惩罚,还是先教育再视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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