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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梦雷等(编):古今图书集成·食货典·第001卷·第23则
陈梦雷等(编)《钦定古今图书集成·食货典》· 第001卷 · 财富 · 投资 · 决策 · 行动
凡式貢之餘財,以共玩好之用。史氏曰:「式貢,餘財,不常有之財也;玩好,難得之貨也。彼難得之貨,饑不可食,寒不可衣。先王無事於此,故以餘財共之」,以明無餘財則不共。凡邦之賦用取具焉。歲終,則以貨賄之入出會之。王昭禹曰:「《賦用》者,以賦之所入而用之也。《取具》者,取足於大府。」《玉府》,上士二人,中士四人,府二人,史二人,工八人,賈八人,胥四人,徒四十有八人。掌王之金玉、玩好、兵器,凡良貨賄之藏。黃氏曰:「王之金玉玩好、兵器、貨賄,皆式貢之,餘必取其良者,下奉上自當如此。」
出处:
https://zh.wikisource.org/wiki/%E6%AC%BD%E5%AE%9A%E5%8F%A4%E4%BB%8A%E5%9C%96%E6%9B%B8%E9%9B%86%E6%88%90/%E7%B6%93%E6%BF%9F%E5%BD%99%E7%B7%A8/%E9%A3%9F%E8%B2%A8%E5%85%B8/%E7%AC%AC001%E5%8D%B7
定位:第001卷·第23则 · 核对日期:2026-10-19 · 核验:逐字核对
白话
核心意思是:国家财政要把常规收入之外的多余财物,专门用来供应君王玩好之物,但前提是必须真有“余财”。古人强调,玩好之物既不能充饥也不能御寒,不是治国急务,所以先王不把它列入正项开支,只有财政宽裕时才用余财购置。具体做法是:先保证邦国赋税收入足额入库,到年底再核算货贿的进出,量入为出。这背后的取舍是:公共财政优先保障国用,君王的奢侈消费只能排在最后,且必须透明记账,不能挪用正项。
上下文
出自《钦定古今图书集成·食货典》,引《周礼》职官制度,讨论周代财政中“式贡余财”的用途与监管。
今日一问
你所在的组织,是否把“非必要开支”明确排在必要开支之后,并做到账目透明?
公版古籍;原文逐字取自 Wikisource,仅作分段,未附标点以外的改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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