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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梦雷等(编):古今图书集成·食货典·第001卷·第76则
陈梦雷等(编)《钦定古今图书集成·食货典》· 第001卷 · 财富 · 投资 · 认知 · 历史
揚州出錢千九百一十萬,南徐州二百萬,各於郡所市糴;南荊、河州二百萬市絲、綿、紋絹、布、米、大麥;江州五百萬市米、胡麻;荊州五百萬,郢州三百萬,皆市絹、綿、布米、大小豆」、大麥、胡麻,湘州二百萬,市米布蠟,司州二百五十萬,西荊、河州二百五十萬,南兗州二百五十萬,雍州五百萬,市絹、綿布米;使臺傳並於所在市易。按:《玉海》,「六年,擬常平之制,市糴穀帛。」永明十一年詔:「凡金粟、繒纊、珠玊、玩好之費,嚴加禁絕。」按《南齊書武帝本紀》,十一年「秋七月詔:凡諸遊費,宜從休息。
出处:
https://zh.wikisource.org/wiki/%E6%AC%BD%E5%AE%9A%E5%8F%A4%E4%BB%8A%E5%9C%96%E6%9B%B8%E9%9B%86%E6%88%90/%E7%B6%93%E6%BF%9F%E5%BD%99%E7%B7%A8/%E9%A3%9F%E8%B2%A8%E5%85%B8/%E7%AC%AC001%E5%8D%B7
定位:第001卷·第76则 · 核对日期:2026-10-19 · 核验:逐字核对
白话
扬州出钱一千九百一十万,南徐州二百万,各自在郡内收购;南荆、河州二百万买丝、绵、纹绢、布、米、大麦;江州五百万买米、胡麻;荆州五百万,郢州三百万,都买绢、绵、布、米、大小豆、大麦、胡麻;湘州二百万买米、布、蜡;司州二百五十万,西荆、河州二百五十万,南兖州二百五十万,雍州五百万买绢、绵、布、米;让各地官署在所在地交易。据《玉海》,六年计划常平制度,收购谷帛。永明十一年下诏:“凡是金粟、缯纩、珠玉、玩好之类的花费,严加禁止。”据《南齐书·武帝本纪》,十一年秋七月诏:“各种游玩花费,应当停止。从今以后远近进献,务必节俭,不得出界营求,互相攀比奢侈。金粟缯纩,已经让百姓疲弊;珠玉玩好,尤其伤害工匠。严加禁止,不得违反。”
上下文
此段详细列出齐武帝永明六年各地用国库钱收购谷帛的数额,以及永明十一年禁止奢侈消费的诏令。
今日一问
你所在的环境里,有哪些“珠玉玩好”式的消费可以立刻削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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