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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梦雷等(编):古今图书集成·食货典·第004卷·第13则

陈梦雷等(编)《钦定古今图书集成·食货典》· 第004卷 · 决策 · 行动 · 财富 · 投资

是其用固在外。何以謂之內?豈非以貨賄之藏在乎內,而不可以輕用者乎?外府固待邦小用,而王后、世子衣服則共之,至於歲終而王后之「服且不會」,是其用又在內,何以謂之外?豈非以其泉布之流通在乎外,而不可以私用者乎?或者徒見「外府」、「內府」之名,遂以內府為「內帑」、外府為公帑,則非矣。三府各所掌,而統之以太府,則三府不得以行其私;太府雖總其財,而制之以太宰,則太府亦不得以行其私,是則成周掌財之官然也。若夫財之出入必有會計,則有《司會》而下五官以主之。

出处: https://zh.wikisource.org/wiki/%E6%AC%BD%E5%AE%9A%E5%8F%A4%E4%BB%8A%E5%9C%96%E6%9B%B8%E9%9B%86%E6%88%90/%E7%B6%93%E6%BF%9F%E5%BD%99%E7%B7%A8/%E9%A3%9F%E8%B2%A8%E5%85%B8/%E7%AC%AC004%E5%8D%B7
定位:第004卷·第13则 · 核对日期:2026-10-19 · 核验:逐字核对

白话

作者追问:内府的用途明明在外(供国家大用),为什么叫“内”?大概是因为货贿藏在里面,不能随便动用。外府明明管国家小用,却还要供给王后、世子的衣服,年底王后的服用甚至不参加审计,用途又在内,为什么叫“外”?大概因为钱布要流通在外,不能私用。所以不能只看“内府”“外府”的名字,就把内府当内帑、外府当公帑,那样就错了。三府各有所掌,上面由太府统管,三府就不能徇私;太府虽然总管财货,上面又由太宰节制,太府也不能徇私。这就是成周管财官制的用意。至于财物进出必须审计,则另有司会以下五个官职负责。

上下文

作者继续辨析“内府”“外府”名称与实际用途的矛盾,并引出周代以层层节制防止财权私用的制度设计。

今日一问

你单位的财务权力有没有“太府—太宰”式的双重制约?如果没有,最该补哪一道?

公版古籍;原文逐字取自 Wikisource,仅作分段,未附标点以外的改写。

本文本为公版;底本与原文链接见上。 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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