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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梦雷等(编):古今图书集成·食货典·第011卷·第33则

陈梦雷等(编)《钦定古今图书集成·食货典》· 第011卷 · 投资 · 哲学 · 决策 · 成长

無夫者為寡妻妾。餘准舊令。諸年八十及篤疾給侍一人,九十二人,百歲五人,皆先盡子孫聽取。先親皆」先輕色無近親。外取白丁者,人取家內中男者,并聽。諸以子孫繼絕,應析戶者,非年十八以上不得析,即所繼處有母在,雖小亦聽析出。諸戶欲析出口為戶及首附口為戶者,非成丁皆不合析,應分者不用此令。諸戶計年將入丁,老疾應徵免課役及給侍者皆縣令貌形狀以為定簿,一定以後,不須更貌。若有姦欺者,聽隨事貌定,以附於實。開元二十八年,戶部「計天下戶口之數。」按《唐書元宗本紀》不載 按《地理志》,二十八年戶部帳「凡郡、府三百二十有八,縣千五百七十三,戶八百四十一萬二千八百七十一,口四千八百一十四萬三千六百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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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位:第011卷·第33则 · 核对日期:2026-10-19 · 核验:逐字核对

白话

这段讲的是唐代户口管理细则:丧夫的女性称为寡妻妾,其余照旧令处理。八十岁和重病者配一名侍从,九十岁两人,百岁五人,优先从子孙中选,无近亲可雇平民或家中次男。过继子嗣另立户,需年满十八;若所继之家有母亲在,即使未成年也可分户。分户或新附户口,未成丁者不能分。每年将成丁时,县令亲自验看形貌定簿,之后不再重验;有欺诈可随时重验。开元二十八年统计全国户八百四十余万,口四千八百余万。

上下文

摘自《钦定古今图书集成·食货典》,汇编唐代户令与开元二十八年(740年)全国户口统计。

今日一问

今天我们的社会福利和户籍管理,能从唐代按年龄、健康状况定侍从的做法中学到什么?

公版古籍;原文逐字取自 Wikisource,仅作分段,未附标点以外的改写。

本文本为公版;底本与原文链接见上。 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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