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 · 中国古籍
陈梦雷等(编):古今图书集成·食货典·第016卷·第33则
陈梦雷等(编)《钦定古今图书集成·食货典》· 第016卷 · 投资 · 成长 · 心性 · 领导
成化二年,定「軍職漏報戶下舍人罪。」按:《明會典》:「二年,令在京軍職漏報戶下舍人者,發邊方立功三年。」成化六年奏准「流民歸籍」之例。又令軍戶不許將子弟過房。按《明會典》六年奏准「流民願歸原籍者,有司給與印信文憑。沿途軍衛,有司每口給口糧三升。其原籍無房者,有司設法起蓋草房四間,仍不分男婦,每大口給與口糧三斗,小口一斗五升。每戶給牛二隻,量給種子。審驗原業田地,給與耕種,優免糧差。五年仍給下帖執照。」 又令軍戶不許將弟男子姪過房與人,脫免軍伍。
出处:
https://zh.wikisource.org/wiki/%E6%AC%BD%E5%AE%9A%E5%8F%A4%E4%BB%8A%E5%9C%96%E6%9B%B8%E9%9B%86%E6%88%90/%E7%B6%93%E6%BF%9F%E5%BD%99%E7%B7%A8/%E9%A3%9F%E8%B2%A8%E5%85%B8/%E7%AC%AC016%E5%8D%B7
定位:第016卷·第33则 · 核对日期:2026-10-19 · 核验:逐字核对
白话
成化二年规定,军职家庭如果漏报自己户下的舍人(军户子弟),就要被发配到边疆立功三年。成化六年又批准了流民回原籍的政策:愿意回去的,官府发给凭证,路上每人每天给三升口粮;老家没房的,官府盖四间草房;大人给三斗粮,小孩一斗五升;每户给两头牛和种子;原有田地核实后归还耕种,并免除五年赋税劳役。同时禁止军户把子弟过继给别人,以防逃避军役。
上下文
明代成化年间,军户世袭兵役,流民问题严重,朝廷用安置和严查两手管理户籍。
今日一问
今天面对人口流动,是堵还是疏,政策怎样兼顾秩序与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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