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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梦雷等(编):古今图书集成·食货典·第016卷·第36则
陈梦雷等(编)《钦定古今图书集成·食货典》· 第016卷 · 投资 · 领导 · 哲学 · 人性
其原無籍名、有產欲報者,亦准一丁附籍。成化二十三年,詔:「山、陝、河南等處軍民,先因饑荒典賣妻妾子女者,許首告給價贖取。」按:《明會典》:二十三年詔:「陝西、山西、河南等處軍民,先因饑荒逃移,將妻妾子女典賣與人者,許典買之家首告,准給原價,贖取歸宗。其無主及願留者聽,隱匿者罪同。」孝宗弘治元年令各處該年均徭人戶止編本等差役不許分外加增又令在京事故校尉人等照回當差按《明會典》:「弘治元年,令各處審編均徭,查照歲額差使,於該年均徭人戶丁糧。
出处:
https://zh.wikisource.org/wiki/%E6%AC%BD%E5%AE%9A%E5%8F%A4%E4%BB%8A%E5%9C%96%E6%9B%B8%E9%9B%86%E6%88%90/%E7%B6%93%E6%BF%9F%E5%BD%99%E7%B7%A8/%E9%A3%9F%E8%B2%A8%E5%85%B8/%E7%AC%AC016%E5%8D%B7
定位:第016卷·第36则 · 核对日期:2026-10-19 · 核验:逐字核对
白话
没有籍名但有产业想报户的,也准一丁附籍。成化二十三年下诏:陕西、山西、河南等地军民因饥荒典卖妻妾子女的,允许典买之家自首,官府给原价赎回,让骨肉团聚;无主或愿留的听便,隐匿者同罪。弘治元年令各地均徭只按本等差役编派,不许额外加增;贫难下户和逃亡的听其空闲,不许征银或滥设差役,违者由抚按纠察问罪。
上下文
成化末至弘治初,灾荒导致卖妻鬻子,新君即位后整顿徭役、宽恤民力。
今日一问
面对灾后人口买卖,政府赎买与放任,哪种更符合人道与治理?
公版古籍;原文逐字取自 Wikisource,仅作分段,未附标点以外的改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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