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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梦雷等(编):古今图书集成·食货典·第023卷·第46则
陈梦雷等(编)《钦定古今图书集成·食货典》· 第023卷 · 投资 · 哲学 · 领导 · 历史
天福七年,詔「曠土任人開墾,與免五年差徭。」按《五代史高祖本紀》,不載。按《冊府元龜》,七年二月丙午敕:「鄧、唐、隨、郢諸州管界,多有曠土,宜令逐處曉諭人戶,一任開墾佃蒔,仍自開耕後,與免五年差徭,兼仰指揮。其荒閒田土,本主如是無力耕佃,即不得虛自占吝,仍且與招㩦到人戶分析以聞。」出帝開運二年嚴伐桑之禁按《五代史出帝本紀》,不載按《冊府元龜》,開運二年十二月,中書舍人陶穀奏:「竊以稼穡為生民之天,機杼乃豐財之本。是以耕根在御,王者用三推之儀;
出处:
https://zh.wikisource.org/wiki/%E6%AC%BD%E5%AE%9A%E5%8F%A4%E4%BB%8A%E5%9C%96%E6%9B%B8%E9%9B%86%E6%88%90/%E7%B6%93%E6%BF%9F%E5%BD%99%E7%B7%A8/%E9%A3%9F%E8%B2%A8%E5%85%B8/%E7%AC%AC023%E5%8D%B7
定位:第023卷·第46则 · 核对日期:2026-10-19 · 核验:逐字核对
白话
天福七年,诏令旷土任人开垦,免除五年差徭。据《册府元龟》七年二月丙午敕:邓、唐、随、郢等州管界多旷土,令各地晓谕人户,任其开垦佃种,自开耕后免五年差徭。并指示:荒闲田土,本主如无力耕佃,不得虚占吝惜,且招携到人户分析上报。出帝开运二年严禁伐桑。据《册府元龟》开运二年十二月,中书舍人陶穀奏:稼穑为生民之天,机杼乃丰财之本。所以天子有亲耕之仪,后妃有躬桑之礼。
上下文
同上,记载后晋高祖鼓励开荒免差徭和后晋出帝时禁止砍伐桑树的奏议。
今日一问
今天如何保护桑树等经济林木,防止为短期利益而砍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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