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 · 中国古籍
陈梦雷等(编):古今图书集成·食货典·第024卷·第24则
陈梦雷等(编)《钦定古今图书集成·食货典》· 第024卷 · 成长 · 哲学 · 财富 · 投资
雖沃壤而有水旱之患,埆瘠而無水旱之慮者為中品,既埆瘠復患於水旱者為下品。上田人授百畝,中田百五十畝,下田二百畝,並五年後收其租,亦只計百畝,十收其三。一家有三丁者,請加受田如丁數。五丁者從三丁之制,七丁者給五丁,十丁給七丁,至二十、三十丁者以十丁為限。若寬鄉田多,即委農官裁度以賦之。其室廬蔬韭及梨棗榆柳種藝之地,每戶十丁者給百五十畝,七丁者百畝,五丁者七十畝,三丁」者五十畝,不及三丁者三十畝。除桑功五年後計其租,餘悉蠲其課。宰相呂端謂靖所立田制,多改舊法,又大費資用,以其狀付有司。
出处:
https://zh.wikisource.org/wiki/%E6%AC%BD%E5%AE%9A%E5%8F%A4%E4%BB%8A%E5%9C%96%E6%9B%B8%E9%9B%86%E6%88%90/%E7%B6%93%E6%BF%9F%E5%BD%99%E7%B7%A8/%E9%A3%9F%E8%B2%A8%E5%85%B8/%E7%AC%AC024%E5%8D%B7
定位:第024卷·第24则 · 核对日期:2026-10-19 · 核验:逐字核对
白话
虽然肥沃但有水旱之忧,或者贫瘠但没有水旱之忧的为中品,既贫瘠又有水旱之忧的为下品。上田每人授一百亩,中田一百五十亩,下田二百亩,都是五年后收取租税,也只按一百亩计算,收取十分之三。一家有三个丁的,请求按丁数加授田。五个丁的按三个丁的规制,七个丁的给五个丁,十个丁的给七个丁,到二十、三十丁的以十个丁为限。如果宽乡田多,就委托农官裁度分配。房屋菜地及梨枣榆柳种植之地,每户十丁的给一百五十亩,七丁的给一百亩,五丁的给七十亩,三丁的给五十亩,不到三丁的给三十亩。除桑功五年后计算租税,其余都免除课税。宰相吕端认为陈靖所立田制,多改旧法,又大费资用,把他的状子交给有司。
上下文
陈靖提出按丁口和土地等级授田的具体方案,但遭到宰相吕端质疑。
今日一问
改革方案在理想与现实之间,如何平衡创新与可行性?
公版古籍;原文逐字取自 Wikisource,仅作分段,未附标点以外的改写。
你的邮箱
只用于发送原典。不发广告,不卖名单。
本文本为公版;底本与原文链接见上。 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