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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梦雷等(编):古今图书集成·食货典·第025卷·第54则

陈梦雷等(编)《钦定古今图书集成·食货典》· 第025卷 · 投资 · 决策 · 哲学 · 健康

蓋種稻則費少利多,雜種則勞多獲少。慮收成之日,田主欲分官課責輸,則非徒無益。若使之從便,雜種多寡皆為己有,則不勸而勤,民可無饑。望如所陳下兩浙、兩淮、江東、西等路,凡有耕種失時者,並令雜種主毋分其地利,官無取其秋苗,庶幾農民得以續食,官免振救之費。」從之。理宗寶慶三年三月庚戌詔郡縣長吏勸農桑抑末作戒苛擾按:《宋史理宗本紀》云云。端平元年詔河南新復郡縣久廢播種發粟濟之按《宋史理宗本紀》:端平元年八月癸酉,詔「河南新復郡縣,久廢播種,民甚艱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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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位:第025卷·第54则 · 核对日期:2026-10-19 · 核验:逐字核对

白话

理宗宝庆三年,诏令郡县长官劝农桑、抑制工商末作、戒除苛扰。端平元年,诏令河南新收复的郡县因播种久废、百姓缺食,发放粮食救济。这些措施背后是:战乱或灾荒后,恢复农业不能只靠命令,要免去额外盘剥,让农民先能活下来、种下去。劝农桑是根本,抑末作是防止弃农逐利,戒苛扰是防止官吏借机勒索。发粟济民则是救急,先保口粮再谈生产。

上下文

南宋理宗时期,北方新复地区经战乱农耕废弛,朝廷一面劝农抑末,一面发粮救急,体现战后恢复生产的治理逻辑。

今日一问

在灾后或战后恢复中,先救急口粮和先恢复生产,哪个更该优先,怎样衔接?

公版古籍;原文逐字取自 Wikisource,仅作分段,未附标点以外的改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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