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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梦雷等(编):古今图书集成·食货典·第035卷·第3则
陈梦雷等(编)《钦定古今图书集成·食货典》· 第035卷 · 财富 · 决策 · 领导 · 投资
其後以煩擾,罷初農時,太宗嘗令取畿內青苗觀之,聽政之次,出示近臣。是歲,畿內菽粟苗皆長數尺,帝顧謂左右曰:「朕每念耕稼之勤,苟非兵食所資,固當盡復其租稅。」端拱初,親耕籍田,以勸農事。然比年多稼不登,富者操奇贏「之資,貧者取倍稱之息。一或小稔,富家責償愈急,稅調未畢,資儲罄然。」遂令州縣戒里胥、鄉老察視,有取富民穀麥,貲財出息,不得踰倍。未輸稅,毋得先償私逋,違者罪之。言者謂:「江北之民雜植諸穀,江南專種秔稻,雖土風各有所宜,至於參植以防水旱,亦古之制。」
出处:
https://zh.wikisource.org/wiki/%E6%AC%BD%E5%AE%9A%E5%8F%A4%E4%BB%8A%E5%9C%96%E6%9B%B8%E9%9B%86%E6%88%90/%E7%B6%93%E6%BF%9F%E5%BD%99%E7%B7%A8/%E9%A3%9F%E8%B2%A8%E5%85%B8/%E7%AC%AC035%E5%8D%B7
定位:第035卷·第3则 · 核对日期:2026-10-19 · 核验:逐字核对
白话
后来因农师制度烦扰,罢除。太宗曾取京畿青苗观看,显示给近臣,说常念耕稼之勤,若非军粮所需,本应尽免租税。端拱初亲耕籍田劝农。但连年收成不好,富者放高利贷,贫者付加倍利息;稍有丰收,富家催债更急,税未交完,积蓄已空。于是令州县让里胥、乡老察视,富户借粮出钱利息不得超过一倍;未交税不得先还私债,违者治罪。又有人指出江北杂种诸谷、江南专种水稻,虽风土各宜,但参种以防旱涝是古制。核心是抑制高利贷和私债优先,保护小农。
上下文
述宋太宗至道前农政,反映小农在青黄不接时受高利贷压迫,政府试图干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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