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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梦雷等(编):古今图书集成·食货典·第035卷·第60则

陈梦雷等(编)《钦定古今图书集成·食货典》· 第035卷 · 投资 · 领导 · 行动 · 哲学

蓋國初三尺新懸,有司奉行惟謹,未嘗「特為農事設專官,人盡農官也。以農桑責之郡縣,以屯種責之衛所,非農事修舉,不得注上考。蓋設官分職,原以為民,舍此更何事哉?嗣後不察,而增設府州縣勸農佐貳,設屯田水利臬臣,又或特遣重臣以經理之。彼牧民之長,其賢者亦或體上愛養至意,不然者,且見以為業有專官,而己可弛擔」也。古天子巡狩入其境,田野闢受上賞,荒蕪不治蒙顯罰。即《憲綱》一款所云:「農桑乃生民衣食之源。」仰府州縣行移提調官,常勸諭農民趁時種植,仍將種過桑麻田畝計料絲棉等分豁,舊有新收,具數開報。

出处: https://zh.wikisource.org/wiki/%E6%AC%BD%E5%AE%9A%E5%8F%A4%E4%BB%8A%E5%9C%96%E6%9B%B8%E9%9B%86%E6%88%90/%E7%B6%93%E6%BF%9F%E5%BD%99%E7%B7%A8/%E9%A3%9F%E8%B2%A8%E5%85%B8/%E7%AC%AC035%E5%8D%B7
定位:第035卷·第60则 · 核对日期:2026-10-19 · 核验:逐字核对

白话

国初法网新立,有关部门奉行谨慎,未曾特设农事专官,因为人人都是农官。把农桑责任交给郡县,屯种责任交给卫所,农事未搞好,不得评为上等考绩。设官分职本为百姓,舍此还有何事?后来不明此理,增设府州县劝农副职,设屯田水利臬臣,又特遣重臣经理。那些牧民长官,贤者或能体察皇上爱养之意,不然者,反以为已有专官,自己可卸担子。古时天子巡狩入境,田野开辟受上赏,荒芜不治蒙显罚。《宪纲》一款说:“农桑是百姓衣食之源。”命府州县行文提调官,常劝谕农民及时种植,并将种过桑麻田亩、丝棉等分别旧有新收,具数上报。

上下文

此段總結明初以農桑考核官吏的經驗,批評後世增設專官反而推諉責任,並引《憲綱》強調勸農。

今日一问

在團隊管理中,我們是否也曾因增設專人而讓其他人推卸責任?該如何避免?

公版古籍;原文逐字取自 Wikisource,仅作分段,未附标点以外的改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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