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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梦雷等(编):古今图书集成·食货典·第042卷·第61则
陈梦雷等(编)《钦定古今图书集成·食货典》· 第042卷 · 投资 · 哲学 · 人性 · 健康
良疇委而不開,柔桑枯而不採。僥倖之徒興,繁多之獄作。欲令家豐歲儲,人給資用,其可得乎!愚謂今雖桑井難復,宜更均量,審其徑術,令分藝有準,力業相稱,細民獲資生之利,豪右靡餘地之盈。則無私之澤,乃播均於兆庶;如阜如山,可有積於比戶矣。又所爭之田,宜限年斷,事久難明,悉屬今主。然後虛妄之民,絕望於覬覦;守分之士,永免於」凌奪矣。高祖深納之後,均田之制,起於此矣。太和五年,刺史太守給公田按《魏書。孝文帝本紀》。不載。 按杜佑《通典》,「五年,州刺史、郡太守并官,節級給公田。」
出处:
https://zh.wikisource.org/wiki/%E6%AC%BD%E5%AE%9A%E5%8F%A4%E4%BB%8A%E5%9C%96%E6%9B%B8%E9%9B%86%E6%88%90/%E7%B6%93%E6%BF%9F%E5%BD%99%E7%B7%A8/%E9%A3%9F%E8%B2%A8%E5%85%B8/%E7%AC%AC042%E5%8D%B7
定位:第042卷·第61则 · 核对日期:2026-10-19 · 核验:逐字核对
白话
良田被弃置不开垦,嫩桑枯死无人采。侥幸之徒兴起,繁多狱讼发生。想使家家丰足有储蓄,人人供给资用,怎么可能呢!我认为现在虽然桑井制难以恢复,应该重新均量土地,审察田界,使分配有标准,劳力与产业相称,小民获得谋生的利益,豪强没有多余土地的盈余。那么无私的恩泽,就均匀散布给万民;像山丘一样,家家可有积蓄。又所争的田,应限定年限判决,事情久远难以明了的,都归现在的主人。然后虚妄的人,断绝觊觎的念头;守分的人,永远免于凌夺。高祖深为采纳,均田制由此兴起。太和五年,刺史太守给公田。根据《魏书·孝文帝本纪》不载。根据杜佑《通典》,五年,州刺史、郡太守等官,按级别给公田。
上下文
李安世继续上疏,提出均量土地、限年断田讼的具体办法,被孝文帝采纳,成为均田制的开端。
今日一问
在资源分配中,如何既照顾弱者又抑制豪强,同时让规则简单可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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