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 · 中国古籍
陈梦雷等(编):古今图书集成·食货典·第043卷·第26则
陈梦雷等(编)《钦定古今图书集成·食货典》· 第043卷 · 投资 · 决策 · 哲学 · 领导
更有優矜,即此輩僥倖。若全徵課稅,即目擊未堪。竊料天下諸州,不可一例處置,且望從寬。鄉有剩田州作法。竊計有剩田者,不減三四十州,取其剩田,通融支給;其剩地者,三分請取,一分已下。其浮戶任其親戚鄉里相就,每十戶已上共作一坊,每戶給五畝充宅,并為造一兩口屋,開巷陌,立閭伍,種桑棗,築園蔬,使緩急相助,親鄰不失丁別」量給五十畝已上為田,任其自營種卒,其戶於近坊更供給一頃,以為公田,共令營種。每丁一月,役功三日,計十丁一年共得三百六十日。營公田一頃,不啻得足,計早收一年,不減一百石,使納隨近州縣,除役三百六十日外,更無租稅。
出处:
https://zh.wikisource.org/wiki/%E6%AC%BD%E5%AE%9A%E5%8F%A4%E4%BB%8A%E5%9C%96%E6%9B%B8%E9%9B%86%E6%88%90/%E7%B6%93%E6%BF%9F%E5%BD%99%E7%B7%A8/%E9%A3%9F%E8%B2%A8%E5%85%B8/%E7%AC%AC043%E5%8D%B7
定位:第043卷·第26则 · 核对日期:2026-10-19 · 核验:逐字核对
白话
核心是裴耀卿提出安置浮户的具体方案。他建议:有剩田的州,取剩田通融分给浮户;浮户可随亲戚乡里聚居,十户以上为一坊,每户给五亩宅地并造一两间屋,开巷陌,立闾伍,种桑枣,筑园蔬,使邻里互助。每丁另给五十亩以上田,任其自种。另在近坊供一顷公田,大家共种,每丁每月服役三天,十丁一年共三百六十工,足够种一顷公田,早收一年不少于一百石,纳给附近州县,除这三百六十日役外,不再收租税。这样他们既是营田户,又免征行,安乐有余,不会流散。官府每丁收十石,粟不别支用,荒年再支用,一丁一年还出两石以上,与正税差不多。
上下文
出自《钦定古今图书集成·食货典》,接续裴耀卿上疏,详述以公田役力安置浮户的设想。
今日一问
今天设计社区安置方案时,如何让居民通过劳动参与获得归属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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