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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梦雷等(编):古今图书集成·食货典·第043卷·第45则
陈梦雷等(编)《钦定古今图书集成·食货典》· 第043卷 · 财富 · 领导 · 健康 · 投资
如輒有違犯,無官者決杖四十,有官者錄奏取處分。又郡縣官人,多有任所寄莊,言念貧弱,慮有侵損。先已定者,不」可改移。自今已後,一切禁斷。今所括地授田,務欲優矜百姓,不得妨奪,致有勞損,客戶人無使驚擾。緣酬地價,值出官錢,支科之間,必資總統。仍令兩京出納使楊國忠充使都勾當,條件處置。凡在士庶,宜悉朕心。天寶十二載,楊國忠請職田送租輸於縣倉。按《唐書元宗本紀》不載 按《食貨志》十二載:「國忠以京官職田送租勞民,請五十里外輸於縣倉。」天寶 載應受田一千四百三十萬頃有奇按《唐書元宗本紀》。
出处:
https://zh.wikisource.org/wiki/%E6%AC%BD%E5%AE%9A%E5%8F%A4%E4%BB%8A%E5%9C%96%E6%9B%B8%E9%9B%86%E6%88%90/%E7%B6%93%E6%BF%9F%E5%BD%99%E7%B7%A8/%E9%A3%9F%E8%B2%A8%E5%85%B8/%E7%AC%AC043%E5%8D%B7
定位:第043卷·第45则 · 核对日期:2026-10-19 · 核验:逐字核对
白话
屯田里土地有硬有软,也按这个办法配牛。稻田每八十亩配一头牛。各营田如果超过五十顷,还有剩余土地,就配给丁牛,收的粮食都按顷亩折算扣除。大麦、荞麦、干萝卜等,按粟折算,定出等级。开元二十五年四月,皇帝下诏说:陈、许、豫、寿四州原本开稻田,想利百姓,但算算收获,太费人工,不如分地均耕,让人自己种,原先设的屯田,应确定地界,分给逃还和贫下百姓。开元二十九年,令在京各司官给职田在都畿,把京师田地给贫民。又令长春宫使检校屯田。
上下文
摘自《钦定古今图书集成·食货典》,记唐代开元年间屯田与均田的调整,反映朝廷在官营与民耕之间的取舍。
今日一问
今天若把低效的集体经营改为分户经营,需要先算清哪些账?
公版古籍;原文逐字取自 Wikisource,仅作分段,未附标点以外的改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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