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 · 中国古籍

陈梦雷等(编):古今图书集成·食货典·第044卷·第10则

陈梦雷等(编)《钦定古今图书集成·食货典》· 第044卷 · 投资 · 历史 · 哲学 · 认知

按《冊府元龜》,咸通十一年七月十九日敕:「諸道州府百姓承佃逃亡田地,如已經五年,須准承前赦文,便為佃主,不在論理之限。仍令所司准此處分。」後唐莊宗同光三年三月西京奏制置三白渠起置營田務一十一按《五代史莊宗本紀》不載。 按《冊府元龜》云云。明宗天成二年戶部員外于嶠請邊上起營田又左司郎中盧損請唐鄧復郢以下軍官健興置營田按《五代史明宗本紀》,不載。 按《冊府元龜》:天成二年八月,戶部員外郎、知詔誥于嶠上言,「請邊上兵士起置營田,斆趙充國、諸葛亮之術,庶令且戰且耕,望致輕徭。

出处: https://zh.wikisource.org/wiki/%E6%AC%BD%E5%AE%9A%E5%8F%A4%E4%BB%8A%E5%9C%96%E6%9B%B8%E9%9B%86%E6%88%90/%E7%B6%93%E6%BF%9F%E5%BD%99%E7%B7%A8/%E9%A3%9F%E8%B2%A8%E5%85%B8/%E7%AC%AC044%E5%8D%B7
定位:第044卷·第10则 · 核对日期:2026-10-19 · 核验:逐字核对

白话

咸通十一年(870年)敕令重申:百姓佃种逃亡田地满五年,就依前赦成为佃主,原主不得再争,有关部门照此办理。后唐庄宗同光三年(925年)西京奏请设置三白渠营田务十一处。明宗天成二年(927年),户部员外郎于嶠建议边地士兵屯田,仿效赵充国、诸葛亮的办法,且战且耕,以减轻徭役。

上下文

唐懿宗咸通十一年敕,及后唐庄宗、明宗时营田措施,载于《册府元龟》。

今日一问

让士兵屯田自给,今天军队后勤保障可以借鉴吗?

公版古籍;原文逐字取自 Wikisource,仅作分段,未附标点以外的改写。

本文本为公版;底本与原文链接见上。 版权

← 返回原文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