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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梦雷等(编):古今图书集成·食货典·第044卷·第24则

陈梦雷等(编)《钦定古今图书集成·食货典》· 第044卷 · 投资 · 领导 · 健康 · 成长

縣令佐能招徠勸課,致戶口增羨、野無曠土者,議賞。諸州各隨風土所宜,量地廣狹,土壤瘠埆、不宜種藝者,不須責課。」遇豐歲,則諭民謹蓋藏,節費用,以備不虞。民伐桑棗為薪者,罪之。剝桑三工以上,為首者死,從者流三千里;不滿三工者,減死配役,從者徒三年。乾德二年三月左司外郎張澹上井田制度戶籍沿革數按《宋史太祖本紀》。不載。 按《玉海》云云。開寶七年夏四月丙午遣使檢嶺南民田按:《宋史太祖本紀》云云。太宗太平興國 年置農師令相視田畝肥瘠及五種所宜按《宋史太宗本紀》不載 按《食貨志》:「太宗太平興國中,兩京諸路許民共推練土地之宜、明樹藝之法者一人,縣補為農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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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位:第044卷·第24则 · 核对日期:2026-10-19 · 核验:逐字核对

白话

诏令规定:县令佐能招徕百姓、劝课农桑,使户口增加、野无荒地的,给予奖赏;各地按风土所宜量地宽窄,贫瘠不宜种植的不强求。丰年告诫百姓节俭储藏以备荒。砍桑枣当柴烧的治罪,剥桑三工以上为首者死、从者流三千里,不满三工减死配役。乾德二年张澹上井田户籍沿革,开宝七年遣使检岭南民田。太宗太平兴国年间设农师,让百姓推举懂土地树艺的人,县补为农师,指导耕种、分配荒地,农师免役,并纠察游惰。核心是用奖惩和专人指导推动生产。

上下文

出自《宋史·食货志》及《玉海》,记宋初劝农奖惩、保护桑枣、设置农师等制度,反映朝廷对农业的重视。

今日一问

今天农村能否也设立类似“农师”的技术指导员,并给予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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