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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梦雷等(编):古今图书集成·食货典·第044卷·第33则
陈梦雷等(编)《钦定古今图书集成·食货典》· 第044卷 · 投资 · 领导 · 财富 · 决策
先是,雍熙三年岐溝關君子館敗衄之後,河朔之地耕桑失業者眾,屯戍又倍於往日,故遣恕等為方田,「積粟」以實邊。淳化元年詔江浙多曠土令諸州縣籍畝均租按《宋史太宗本紀》。不載 按《玉海》。「淳化元年九月。詔江浙多曠土。令諸州縣籍畝均租。每歲十減其三。為定制。仍給復三年。募民耕殖。」淳化三年二月,遣使按諸州民田。按《宋史太宗本紀》。不載。 按《玉海》云云。至道元年以度支判官陳堯叟梁鼎言用水利墾田又詔募民耕曠土為永業按《宋史太宗本紀》。不載 按《玉海》。
出处:
https://zh.wikisource.org/wiki/%E6%AC%BD%E5%AE%9A%E5%8F%A4%E4%BB%8A%E5%9C%96%E6%9B%B8%E9%9B%86%E6%88%90/%E7%B6%93%E6%BF%9F%E5%BD%99%E7%B7%A8/%E9%A3%9F%E8%B2%A8%E5%85%B8/%E7%AC%AC044%E5%8D%B7
定位:第044卷·第33则 · 核对日期:2026-10-19 · 核验:逐字核对
白话
雍熙三年宋军两次大败后,河北地区农民大量失业,驻军却比以往更多,于是派陈恕等人推行方田法,多积粮食充实边防。淳化元年又下诏:江浙荒地多,令各州县登记田亩均平赋税,每年减征三分之一作为定制,并免除三年赋税,招募百姓耕种。淳化三年派使者核查各州民田。至道元年因陈尧叟、梁鼎建议,又下诏招募百姓开垦荒地作为永业田。核心是战败后恢复生产、安置流民、充实边防,做法是减税、免租、招耕,并登记田亩均税。
上下文
摘自《钦定古今图书集成·食货典》,记宋太宗雍熙至道年间因对辽战败而推行垦荒、均税、屯田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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