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 · 中国古籍

陈梦雷等(编):古今图书集成·食货典·第045卷·第53则

陈梦雷等(编)《钦定古今图书集成·食货典》· 第045卷 · 投资 · 领导 · 健康 · 行动

軍士所屯之田,皆相險隘立堡砦,寇至則堡聚捍禦,無事則乘時田「作,射士皆分半以耕。屯田民戶所營之田,水田畝賦粳米一斗,陸田賦麥豆各五升,滿三年無逋輸,給為永業。流民自歸者,以田還之。凡屯田事,營田司兼行;營田事,府縣官兼行」,皆不更置。官吏條列以聞。詔嘉獎之,仍下其法於諸鎮。按《玉海》:三年二月七日,左司張綱等言:「陳規所陳屯田、營田分為二事,未合古制,欲命安撫、鎮撫使各兼營田使。」從之。癸巳,下其法於諸鎮使行之。兵屯以使臣主之,民屯以縣令主之,以歲課多寡為殿最。

出处: https://zh.wikisource.org/wiki/%E6%AC%BD%E5%AE%9A%E5%8F%A4%E4%BB%8A%E5%9C%96%E6%9B%B8%E9%9B%86%E6%88%90/%E7%B6%93%E6%BF%9F%E5%BD%99%E7%B7%A8/%E9%A3%9F%E8%B2%A8%E5%85%B8/%E7%AC%AC045%E5%8D%B7
定位:第045卷·第53则 · 核对日期:2026-10-19 · 核验:逐字核对

白话

军队屯田要选险要处建堡垒,敌人来了就聚守,平时抓紧耕种,士兵一半耕作。民屯的田,水田每亩交粳米一斗,旱地交麦豆各五升,满三年不欠租,就归为永业田。流民回来,把田还给他们。屯田和营田事务由营田司和府县官兼管,不另设机构。官员列条上报,皇帝下诏嘉奖,并把办法推广到各镇。考核按每年收成多少定优劣。

上下文

南宋绍兴年间,因战乱田地荒芜、军粮不足,官员陈规提出屯田营田之法,朝廷采纳并推广。

今日一问

今天若要调动闲置人力去开垦荒地,你会怎样设计激励和考核办法?

公版古籍;原文逐字取自 Wikisource,仅作分段,未附标点以外的改写。

本文本为公版;底本与原文链接见上。 版权

← 返回原文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