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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梦雷等(编):古今图书集成·食货典·第046卷·第14则
陈梦雷等(编)《钦定古今图书集成·食货典》· 第046卷 · 决策 · 健康 · 财富 · 投资
蓋買產之家,無非大姓,估價之初,以上色之產,輕立價貫,揭榜之後,率先投狀,至於拆封,往往必得,今之已賣者是也。若中下之產,無人計囑,所立之價,輕重不均,今之無人承買者是也。宜且令元佃之家著業納租,歲猶可得數十萬斛。」從之。紹興三十年,詔「承買荒田者免三年租。」按《宋史高宗本紀》。不載 按《食貨志》云云。紹興三十二年,命經畫兩淮堡砦屯田,募民耕淮東荒田。又命止沙田勿行。汪澈奏開襄、陽二渠溉田按《宋史高宗本紀》:三十二年三月辛亥,命兵部侍郎陳俊卿、工部侍郎許尹經畫兩淮堡砦屯田。
出处:
https://zh.wikisource.org/wiki/%E6%AC%BD%E5%AE%9A%E5%8F%A4%E4%BB%8A%E5%9C%96%E6%9B%B8%E9%9B%86%E6%88%90/%E7%B6%93%E6%BF%9F%E5%BD%99%E7%B7%A8/%E9%A3%9F%E8%B2%A8%E5%85%B8/%E7%AC%AC046%E5%8D%B7
定位:第046卷·第14则 · 核对日期:2026-10-19 · 核验:逐字核对
白话
核心是:官田出售中大户低价得利、中下田无人问津,不如让原佃户纳租。买产之家都是大姓,估价时把上等田轻立价贯,揭榜后率先投状,拆封时往往必得,现已卖出的就是这种。中下等田无人打点,所立价格轻重不均,现在无人承买。应让原佃户著业纳租,每年还可得数十万斛。朝廷同意。绍兴三十年诏承买荒田免三年租。绍兴三十二年命规划两淮堡寨屯田,招募百姓耕淮东荒田,又命停止沙田出售。汪澈奏开襄阳二渠灌溉农田。
上下文
出自《钦定古今图书集成·食货典》,引《宋史·高宗本纪》和《食货志》,反映南宋官田出售的弊端及转向屯田、租佃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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