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 · 中国古籍

陈梦雷等(编):古今图书集成·食货典·第047卷·第11则

陈梦雷等(编)《钦定古今图书集成·食货典》· 第047卷 · 领导 · 财富 · 投资 · 认知

按《續文獻通考》:「二年二月,詔撥封樁庫十八界會一十萬、銀二千兩,付李夢庚措置襄陽屯田。」 又按《續通考》:二年十二月,殿中侍御史吳燧言:「州縣財賦版籍不明,近行經界既以中輟,欲令州郡下屬縣排定保甲,行手實法。」詔先令兩浙、江東、湖南州軍行之。寶祐三年,詔罷手實法。按《宋史理宗本紀》:「三年三月癸丑,詔自實法宜寬期限,監司守臣其嚴戢吏姦,毋煩擾民。」按《續文獻通考》:三年,上問手實之法。丞相謝方叔等奏:「自實即經界遺意,惟當檢制吏奸,寬其限期,行以不擾而已。」

出处: https://zh.wikisource.org/wiki/%E6%AC%BD%E5%AE%9A%E5%8F%A4%E4%BB%8A%E5%9C%96%E6%9B%B8%E9%9B%86%E6%88%90/%E7%B6%93%E6%BF%9F%E5%BD%99%E7%B7%A8/%E9%A3%9F%E8%B2%A8%E5%85%B8/%E7%AC%AC047%E5%8D%B7
定位:第047卷·第11则 · 核对日期:2026-10-19 · 核验:逐字核对

白话

宝祐二年二月,诏拨封桩库十八界会子十万、银二千两给李梦庚措置襄阳屯田。十二月,殿中侍御史吴燧说州县财赋版籍不明,经界法已中止,建议令州郡下属县排定保甲、行手实法,先在两浙、江东、湖南试行。宝祐三年,诏罢手实法。皇帝问手实法,丞相谢方叔等奏:自实即经界遗意,只需检制吏奸、宽限、不扰民。于是诏宽期限,监司守臣严戢吏奸,毋烦扰民。

上下文

南宋理宗时,经界法推行受阻,财政困难,有人提议手实法(自实法)核实田产,但吏治腐败易扰民。

今日一问

一项好政策若执行中容易扰民,该怎样设计才能既达目的又不增加百姓负担?

公版古籍;原文逐字取自 Wikisource,仅作分段,未附标点以外的改写。

本文本为公版;底本与原文链接见上。 版权

← 返回原文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