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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梦雷等(编):古今图书集成·食货典·第047卷·第63则
陈梦雷等(编)《钦定古今图书集成·食货典》· 第047卷 · 投资 · 行动 · 哲学 · 领导
計六百餘頃。比之陸田所收數倍。以此較之他境。無不可行者。」遂令轉運司因出計點就令審察。若諸路按察司因勸農可按問開河或掘井,如何為便,規畫具申,以俟興作。宣宗貞祐三年諭弛諸處碾磑以其水溉田議括官田牧地贍軍不便遂寢諭令有司察沿淮塘路以南豪勢據奪之地詔河北軍戶徙河南者以在官閒田及牧地。草地可耕者,賜之;自耕,罷其月糧。又以「括地擾民」,罷其令。按《金史宣宗本紀》:貞祐三年三月戊寅,諭尚書省,「歲旱,議弛諸處碾磑,以其水溉民田。秋七月辛酉,議括官田及牧馬地,以贍河北軍戶之徙河南者,已為民佃者,俟穫畢日付之。
出处:
https://zh.wikisource.org/wiki/%E6%AC%BD%E5%AE%9A%E5%8F%A4%E4%BB%8A%E5%9C%96%E6%9B%B8%E9%9B%86%E6%88%90/%E7%B6%93%E6%BF%9F%E5%BD%99%E7%B7%A8/%E9%A3%9F%E8%B2%A8%E5%85%B8/%E7%AC%AC047%E5%8D%B7
定位:第047卷·第63则 · 核对日期:2026-10-19 · 核验:逐字核对
白话
宣宗贞祐三年,因旱议弛各处碾磑,以水溉民田。七月议括官田及牧马地赡河北军户徙河南者,已为民佃者待收获后交付。又诏河北军户徙河南者,以官闲田及牧地草地可耕者赐之,自耕,罢月粮。后因括地扰民,罢其令。又谕有司察沿淮塘路以南豪势据夺之地。
上下文
金宣宗贞祐三年(1215年),金朝南迁后,处理军户安置与土地问题,见《金史·宣宗本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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