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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梦雷等(编):古今图书集成·食货典·第049卷·第52则

陈梦雷等(编)《钦定古今图书集成·食货典》· 第049卷 · 投资 · 行动 · 领导 · 财富

餘剩頃畝,驗官軍戶下餘丁,有三四丁者,摘撥一丁,丁多者以是為率,摘撥下屯。若田地尚有餘剩,官旗軍民願承種者,一體撥與。其拋久積荒須開墾者,待三年成熟之後,俱照例徵收子粒,就於附近官倉交納,候有軍之日,撥軍屯種。」正統十一年、令各處類造《屯田文冊》、添設提督北直隸屯田官按:《續文獻通考》:「十一年,令各處衛所類造屯田坐落地方四至頃畝、子粒數目文冊一本,繳合干上司一本,發該管州縣,以備查考。添設山東按察司僉事一員,提督北直隸屯田。」正統十二年,撥給「西北歸附人田地。」

出处: https://zh.wikisource.org/wiki/%E6%AC%BD%E5%AE%9A%E5%8F%A4%E4%BB%8A%E5%9C%96%E6%9B%B8%E9%9B%86%E6%88%90/%E7%B6%93%E6%BF%9F%E5%BD%99%E7%B7%A8/%E9%A3%9F%E8%B2%A8%E5%85%B8/%E7%AC%AC049%E5%8D%B7
定位:第049卷·第52则 · 核对日期:2026-10-19 · 核验:逐字核对

白话

余剩的顷亩,查验官军户下余丁,有三四丁的,抽出一丁,丁多的以此为标准,抽拨下屯。如果田地还有剩余,官旗军民愿意承种的,一体拨给。那些抛荒很久需要开垦的,等三年成熟之后,都照例征收子粒,就在附近官仓交纳,等到有军的时候,拨军屯种。正统十一年,命令各处分类造《屯田文册》、添设提督北直隶屯田官按:《续文献通考》:‘十一年,命令各处卫所分类造屯田坐落地方四至顷亩、子粒数目文册一本,缴合干上司一本,发该管州县,以备查考。添设山东按察司佥事一员,提督北直隶屯田。’正统十二年,拨给西北归附人田地。

上下文

出自《钦定古今图书集成·食货典》第49卷,记录明英宗正统年间屯田管理的细化措施,包括余丁拨屯、文册造报和官员添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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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版古籍;原文逐字取自 Wikisource,仅作分段,未附标点以外的改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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