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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梦雷等(编):古今图书集成·食货典·第054卷·第5则
陈梦雷等(编)《钦定古今图书集成·食货典》· 第054卷 · 财富 · 行动 · 投资 · 领导
井田之法,備於一同,今止於都者、采地、食者皆四之一,其制三等:百里之國凡四都,一都之田稅入於王。五十里之國凡四縣,一縣之田稅入於王。二十五里之國凡四甸,一甸之田稅入於王。地事謂農牧衡虞也。貢謂九穀山澤之材也。賦謂出車徒,給繇役也。《司馬法》曰:「六尺為步,步百為畝,畝百為夫,夫三為屋,屋三為井,井十為通,通為匹馬。三十家,士一人,徒二人。通十為成,成百井,三百家,革車一乘,士十人,徒二十人。十成為終,終千井,三千家,革車十乘,士百人,徒二百人。
出处:
https://zh.wikisource.org/wiki/%E6%AC%BD%E5%AE%9A%E5%8F%A4%E4%BB%8A%E5%9C%96%E6%9B%B8%E9%9B%86%E6%88%90/%E7%B6%93%E6%BF%9F%E5%BD%99%E7%B7%A8/%E9%A3%9F%E8%B2%A8%E5%85%B8/%E7%AC%AC054%E5%8D%B7
定位:第054卷·第5则 · 核对日期:2026-10-19 · 核验:逐字核对
白话
这段讲井田制在更大范围内的税收分配和军事动员。核心是:井田制度完整的一同(方百里)为模板,但实际封给采邑的只是四分之一;按封国大小分三等,百里之国四个都,一个都的田税归天子;五十里之国四个县,一个县的税归天子;二十五里之国四个甸,一个甸的税归天子。地事指农、牧、衡、虞等生产活动,贡指九谷和山泽出产,赋指提供车马兵卒和劳役。接着引《司马法》说明从步、亩、夫、屋、井、通、成、终到同的编制,以及每级出多少兵车、士和徒。这样设计是为了让赋税和兵役有统一标准,层层向上供给。
上下文
同样出自《古今图书集成·食货典》,这段综合了井田制下的贡赋和《司马法》的军事编制,反映古人把土地、税收和兵役绑在一起管理的思路。
今日一问
如果今天的地方财政也按层级比例上缴,你觉得怎样分配才能既保证基层运转又支持整体?
公版古籍;原文逐字取自 Wikisource,仅作分段,未附标点以外的改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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