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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梦雷等(编):古今图书集成·食货典·第056卷·第15则

陈梦雷等(编)《钦定古今图书集成·食货典》· 第056卷 · 投资 · 行动 · 领导 · 决策

方授田之初,其制已自不可久,又許之自賣,民始有契約文書,而得以私自賣易。故唐之比前世,其法雖為粗立,然先王之法亦自此大壞矣。後世但知貞觀之治,執之以為據,故公田始變為私田,而田終不可改,蓋緣他立賣田之法,所以必至此。田制既壞,至於今,官私遂各自立境界,民有沒入官者,則封固之時或召賣,不容民自籍。所謂「私田,官執其契券,以各征其直。」要知田制所以壞,乃是唐世使民得自賣其田始。前世雖不立法,其田不在官,亦不在民。唐世雖有「公田」之名,而有私田之實。

出处: https://zh.wikisource.org/wiki/%E6%AC%BD%E5%AE%9A%E5%8F%A4%E4%BB%8A%E5%9C%96%E6%9B%B8%E9%9B%86%E6%88%90/%E7%B6%93%E6%BF%9F%E5%BD%99%E7%B7%A8/%E9%A3%9F%E8%B2%A8%E5%85%B8/%E7%AC%AC056%E5%8D%B7
定位:第056卷·第15则 · 核对日期:2026-10-19 · 核验:逐字核对

白话

核心是:唐代允许百姓自己买卖土地,是田制崩坏的开端。起初授田时,制度本身已难长久,又允许私下买卖,百姓开始有契约文书,能私自交易。所以唐代比前代,法令虽粗立,但先王之法从此大坏。后世只知贞观之治,拿它当依据,于是公田变私田,再也改不回来,就是因为立了卖田之法。田制坏了,官私各自划界,百姓田被没入官时,官府封存或召卖,不容百姓自己登记。所谓私田,官府执契券征税。要知田制坏,正是唐世让百姓自卖田开始。前代虽不立法,田不在官也不在民;唐虽有公田之名,却有私田之实。

上下文

出自《古今圖書集成·食貨典》,清代陳夢雷等編,彙編歷代田制議論,此段論唐代均田制因允許賣田而瓦解。

今日一问

今天有哪些看似便利的“允许买卖”规则,正在悄悄瓦解你所在组织的长期制度?

公版古籍;原文逐字取自 Wikisource,仅作分段,未附标点以外的改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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