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 · 中国古籍
陈梦雷等(编):古今图书集成·食货典·第056卷·第48则
陈梦雷等(编)《钦定古今图书集成·食货典》· 第056卷 · 投资 · 决策 · 领导 · 行动
其為法雖各有可取,然不免拂人情而不宜於土俗,可以暫而不可以常也,終莫若聽民自便之為得也。必不得已創為之制。必也因其已然之俗而立為未然之限,不追咎其既往,而惟限制其將來,庶幾可乎?臣請斷以一年為限,如自今年正月以前,其民家所有之田,雖多至百頃,官府亦不之問。惟自今年正月以後,一丁惟許占田一頃。」於是以丁配田,因而定為差役之法:丁多田少者,許買足其數,丁田相當,則不許「再買,買者沒入之。其丁少田多者,在吾未立限之前,不復追咎。自立限以後,惟許其鬻賣,有增買者,併削其所有」,以田一頃,配人一丁,當一夫差役。
出处:
https://zh.wikisource.org/wiki/%E6%AC%BD%E5%AE%9A%E5%8F%A4%E4%BB%8A%E5%9C%96%E6%9B%B8%E9%9B%86%E6%88%90/%E7%B6%93%E6%BF%9F%E5%BD%99%E7%B7%A8/%E9%A3%9F%E8%B2%A8%E5%85%B8/%E7%AC%AC056%E5%8D%B7
定位:第056卷·第48则 · 核对日期:2026-10-19 · 核验:逐字核对
白话
核心是:这些办法各有可取,但难免违背人情、不宜土俗,只能暂用不能长久,最终不如听民自便。如果一定要创制,就顺应已有习俗立未来之限,不追究过去,只限制将来。作者建议以一年为限:今年正月以前,民家田虽多至百顷,官府不问;正月以后,一丁只许占田一顷。以丁配田,定差役之法:丁多田少者许买足其数,丁田相当则不许再买,买者没收;丁少田多者在立限前不追咎,立限后只许卖,增买者削其所有。以田一顷配人一丁,当一夫差役。
上下文
作者提出“配丁田法”的具体方案,试图在不剥夺既有田产的前提下限制未来兼并。
今日一问
如果要改革一项积弊,如何做到“不追咎既往,只限制将来”以减少阻力?
公版古籍;原文逐字取自 Wikisource,仅作分段,未附标点以外的改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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