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 · 中国古籍
陈梦雷等(编):古今图书集成·食货典·第056卷·第50则
陈梦雷等(编)《钦定古今图书集成·食货典》· 第056卷 · 投资 · 领导 · 认知 · 历史
不惟民有常產,而無甚貧甚富之不均,而官之差役亦有驗丁驗糧之可據矣。行之數十年,官有限制,富者不復買田,興廢無常而富室不無鬻產,田直日賤而民產日均,雖井田之制不可猝復,而兼并之患日以漸銷「矣。臣愚偶有所見,不知可否,敢以為獻,惟聖明下其議於有司,俾究竟以聞。」漢孝宣地節三年,詔曰:「池籞未御幸者,假與貧民,郡國公館,勿復修治,流民還歸者,假公田,貸種食。」孝元初元元年,以公田及苑振業貧民,江海陂湖園池屬少府者,以假貧民,勿租賦。臣按:古者人君多克己以厚民生,雖以漢世中主如孝宣、孝元者,其宮館、園池及郡國公田咸假之以振業貧民,俾其種食勿收租賦,況本民田而肯奪以為己有而又以之賜親䁥權倖之臣者哉?
出处:
https://zh.wikisource.org/wiki/%E6%AC%BD%E5%AE%9A%E5%8F%A4%E4%BB%8A%E5%9C%96%E6%9B%B8%E9%9B%86%E6%88%90/%E7%B6%93%E6%BF%9F%E5%BD%99%E7%B7%A8/%E9%A3%9F%E8%B2%A8%E5%85%B8/%E7%AC%AC056%E5%8D%B7
定位:第056卷·第50则 · 核对日期:2026-10-19 · 核验:逐字核对
白话
核心是:配丁田法能让民有常产、贫富不至太不均,官府差役也有丁粮依据。行几十年后,官有限制,富者不再买田,兴废无常使富室有时卖产,田价渐贱,民产渐均,虽不能骤复井田,兼并之患可渐消。作者献此议请朝廷交有司讨论。接着引汉宣帝地节三年诏:未御幸的池籞借给贫民,郡国公馆不再修治,流民归者借公田、贷种食;汉元帝初元元年以公田及苑振业贫民,江海陂湖园池属少府者借贫民,勿收租赋。作者按:古时君主多克己厚民生,像汉宣宣、元这样的中主都能借公田园池助贫,何况本民田岂肯夺为己有又赐亲信权幸之臣?
上下文
总结配丁田法的长期效果,并引汉宣帝、元帝借公田助贫的诏令,批评后世夺民田赐权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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