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 · 中国古籍

陈梦雷等(编):古今图书集成·食货典·第057卷·第13则

陈梦雷等(编)《钦定古今图书集成·食货典》· 第057卷 · 投资 · 领导 · 决策 · 哲学

有衛所之處則有屯營之田,非若唐人專設農寺以領之也。每軍受田二十畝,納租六石,而餘丁所受所納,比之正軍,則又降殺焉。」臣竊以為《民田則例》最輕者須收三石,其田率多膏腴。軍所屯種者,多其所棄不耕之田,而所收之租乃十倍焉。請如唐人,較其水陸腴瘠、播植地宜,與其功庸煩省,收率多少,各因其地利土宜,定為《徵收則例》,使凡屯種之軍,樂於趨赴,既得以足軍國之儲而無欠負,又得以遂室家之樂而有蓋藏,公私兩便,上下俱足矣。元和中,振武軍饑,宰相李絳請「開營田,可省度支漕運。

出处: https://zh.wikisource.org/wiki/%E6%AC%BD%E5%AE%9A%E5%8F%A4%E4%BB%8A%E5%9C%96%E6%9B%B8%E9%9B%86%E6%88%90/%E7%B6%93%E6%BF%9F%E5%BD%99%E7%B7%A8/%E9%A3%9F%E8%B2%A8%E5%85%B8/%E7%AC%AC057%E5%8D%B7
定位:第057卷·第13则 · 核对日期:2026-10-19 · 核验:逐字核对

白话

有卫所的地方就有屯田,不像唐代专设农寺来管。每军受田二十亩,纳租六石,余丁所受所纳比正军递减。我私下认为,民田最轻的租例也要收三石,而且多是肥田。军屯多种的是弃耕的瘦田,收租却十倍。请仿照唐代,比较水陆肥瘠、种植适宜、用工多少、收成高低,根据各地地力土宜,制定征收则例,使屯种军士乐于前往,既能充足军国储备而不欠负,又能让家庭安乐有积蓄,公私两便,上下都足。元和年间振武军饥荒,宰相李绛请求开营田,可省度支漕运。

上下文

此段是作者对明代军屯租额过重的批评,主张因地制宜定租,并引唐代李绛开营田的旧事。

今日一问

如果你制定一项生产任务的考核标准,会如何避免“一刀切”导致参与者负担过重?

公版古籍;原文逐字取自 Wikisource,仅作分段,未附标点以外的改写。

本文本为公版;底本与原文链接见上。 版权

← 返回原文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