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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梦雷等(编):古今图书集成·食货典·第061卷·第24则

陈梦雷等(编)《钦定古今图书集成·食货典》· 第061卷 · 财富 · 投资 · 行动 · 哲学

夏時一夫受田五十畝,每夫計其五畝之入以為貢。商人始為井田之制,以六百三十畝之地畫為九區,區七十畝,中為公田,外為私田,八家各受私田一區,但借其力助耕公田,而不復稅其私田,故謂之「助。」周時一夫受田百畝,鄉遂用貢法,十夫有溝,都鄙用助法。八家同井,耕則通力而作,收則計畝而分,故謂之徹。夏商之制其詳不可得而聞矣,成周之制則可得而考焉。《大司徒》「自五家為比,五比為閭,積而為鄉;五家為鄰,五鄰為里,積而為遂。故遂人之治田野,則夫間有遂,十夫有溝,百夫有洫,千夫有澮,萬夫有川,其上有徑畛道塗,以達於王畿。」

出处: https://zh.wikisource.org/wiki/%E6%AC%BD%E5%AE%9A%E5%8F%A4%E4%BB%8A%E5%9C%96%E6%9B%B8%E9%9B%86%E6%88%90/%E7%B6%93%E6%BF%9F%E5%BD%99%E7%B7%A8/%E9%A3%9F%E8%B2%A8%E5%85%B8/%E7%AC%AC061%E5%8D%B7
定位:第061卷·第24则 · 核对日期:2026-10-19 · 核验:逐字核对

白话

夏代一夫授田五十亩,按五亩收成纳贡。商代始行井田:六百三十亩划为九区,每区七十亩,中间公田,周围私田,八家各授一区私田,借其力助耕公田,不再税私田,称为“助”。周代一夫百亩,乡遂用贡法,都鄙用助法,八家同井,耕时通力合作,收时按亩分配,称为“彻”。夏商制度详情已不可考,周制尚可考见。《大司徒》载:五家为比,五比为闾,积为乡;五家为邻,五邻为里,积为遂。遂人治田野,夫间有遂,十夫有沟,百夫有洫,千夫有浍,万夫有川,上有道路通王畿。

上下文

此段为《古今图书集成·食货典》引述夏商周授田与井田制度,并据《周礼》说明乡遂沟洫体系。

今日一问

古代井田制中“通力合作、按亩分配”的做法,对今天农村合作经营有何启发?

公版古籍;原文逐字取自 Wikisource,仅作分段,未附标点以外的改写。

本文本为公版;底本与原文链接见上。 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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