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 · 中国古籍
陈梦雷等(编):古今图书集成·食货典·第063卷·第56则
陈梦雷等(编)《钦定古今图书集成·食货典》· 第063卷 · 投资 · 决策 · 行动 · 哲学
〈箋〉《中田》,田中也。農人作廬焉,以便其田事,於畔上種瓜。《白華篇》:「滮池北流,浸彼稻田。」〈注〉言小水微流,尚能浸灌也。《禮記·曲禮》:「獻田宅者操書致。」〈注〉《書》致,謂詳書其多寡之數而致之於人也。呂氏曰:「古之田宅,皆屬於公,非民所得而有,而此云獻者,或上所賜予,可為己有,如采地之屬是也。」《王制》:「田里不粥。」〈注〉田里,公家所授,不可得而粥。《公羊傳》:「什一,天下之中正,貧富兼并,雖皋陶不能使彊不凌弱,故聖人制以口分,一夫一婦受田百畝,以食父母妻子。
出处:
https://zh.wikisource.org/wiki/%E6%AC%BD%E5%AE%9A%E5%8F%A4%E4%BB%8A%E5%9C%96%E6%9B%B8%E9%9B%86%E6%88%90/%E7%B6%93%E6%BF%9F%E5%BD%99%E7%B7%A8/%E9%A3%9F%E8%B2%A8%E5%85%B8/%E7%AC%AC063%E5%8D%B7
定位:第063卷·第56则 · 核对日期:2026-10-19 · 核验:逐字核对
白话
核心是:古代田宅归公,私人不能买卖,所谓“献”只是把公家给的采地转献,不是自由交易。井田制按人口分田,一夫一妇百亩,公田十二亩,收什一税,还留庐舍二亩半。这套设计是为了防止贫富兼并,让强不凌弱。今天看,它提醒我们:土地和资源分配要有底线规则,不能完全放任买卖,否则弱者会被挤出去。
上下文
《古今图书集成·食货典》引《礼记·曲礼》《王制》《公羊传》等,讲田宅归属与井田什一之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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