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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梦雷等(编):古今图书集成·食货典·第072卷·第34则

陈梦雷等(编)《钦定古今图书集成·食货典》· 第072卷 · 财富 · 健康 · 投资 · 决策

江淮米至河陰者罷八十萬斛,河陰米至太原倉者罷五十萬,太原米至通渭橋者罷二十萬,以所減米糴江淮水菑州縣,斗減時五十以救之,京城東渭橋之糴,斗增時三十以利農,以江淮糶米及減運直,市絹帛送上都,帝乃命度支增估糴粟三十三萬斛,然不能盡用贄議。貞元元年關中蝗旱大饑詔「出次貶食節用緩刑不急之務一切停罷。」按《唐書德宗本紀》:「貞元元年春旱,八月甲子,以旱,避正殿,減膳。」按:《舊唐書本紀》:「元年正月戊戌,大風雪寒。去秋螟蝗,冬旱。至是雪寒甚,民饑凍死者踣於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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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位:第072卷·第34则 · 核对日期:2026-10-19 · 核验:逐字核对

白话

核心是:朝廷采纳部分建议,削减转运,用省下的米赈灾,并调整粮价保护农民。具体做法是:江淮米运到河阴的减八十万斛,河阴到太原仓减五十万,太原到通渭桥减二十万,把这些米用于收购江淮水灾州县的粮食,每斗比时价减五十钱来救灾;京城东渭桥的收购价每斗加三十钱来利农;再用江淮卖米和节省的运费买绢帛送到京城。皇帝命度支加价收购三十三万斛,但没能全用陆贽的方案。贞元元年关中蝗旱大饥,下诏减少膳食、节省用度、缓刑,停办不急之务。

上下文

唐德宗贞元元年,关中蝗旱大饥,朝廷采取减运、赈灾、平抑粮价等应急措施。

今日一问

面对灾害,政府如何在“救急”和“不伤农”之间找到平衡点?

公版古籍;原文逐字取自 Wikisource,仅作分段,未附标点以外的改写。

本文本为公版;底本与原文链接见上。 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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