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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梦雷等(编):古今图书集成·食货典·第074卷·第7则

陈梦雷等(编)《钦定古今图书集成·食货典》· 第074卷 · 财富 · 历史 · 投资 · 认知

按《五代史莊宗本紀》,不載。 按《冊府元龜》,四年正月己卯,明宗奏,「深、冀諸州縣流亡饑饉戶一千四百,乞鄴都倉儲借貸,以濟窮民。」 又按《冊府元龜》:四年正月壬戌制,應同光三年經水災處,有不迨及逃移人戶差科,夏秋兩稅及諸折配,委官吏切加點檢,並與放免,仍一年內不得雜差遣。 又按《冊府元龜》:四年正月壬戌,詔曰:「輦轂之中,郊甸之內,時物踊貴,人戶饑窮。訪聞自陝已西,遐及邠、鳳,積年時熟,百穀價和,縱未能別備於貢輸,亦宜廣通於和糴。近聞輒有稅索,已曾降敕指揮,尚恐關鎮阻滯行塗,增長物價,仰所在長吏切加檢御,以濟往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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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位:第074卷·第7则 · 核对日期:2026-10-19 · 核验:逐字核对

白话

同光四年正月,明宗奏报深、冀等州县有流亡饥馑户一千四百,请求从邺都仓借粮救济。同日下制:同光三年遭水灾处,拖欠和逃移人户的差科、夏秋两税及各项折配,令官吏仔细核查,一律放免,一年内不得再派杂差。又诏:京城郊甸物价踊贵、百姓饥穷;听说陕州以西直到邠、凤,连年丰收、粮价平和,应广开和籴;近有乱收税索,已下敕禁止,仍怕关卡阻滞,令地方长吏严加检查,以济往来。核心是灾后免欠税、禁杂差,并用丰收区余粮平抑灾区物价。

上下文

同光四年(926年)正月,后唐明宗(李嗣源)初立时。面对水灾后的流民与物价问题,采取借贷仓粮、放免欠税、通商和籴等措施。

今日一问

灾后恢复期,如何用丰收地区的余粮平抑灾区物价,同时防止沿途乱收费?

公版古籍;原文逐字取自 Wikisource,仅作分段,未附标点以外的改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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