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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梦雷等(编):古今图书集成·食货典·第075卷·第13则

陈梦雷等(编)《钦定古今图书集成·食货典》· 第075卷 · 投资 · 财富 · 历史 · 决策

未「輪稅,毋得先償私逋,違者罪之。」言者謂:「江北之民,雜種諸穀,江南專種秔稻,雖土風各有所宜,至於參植以防水旱,亦古之制。」於是詔江南、兩浙、荊湖、嶺南、福建諸州長吏,勸民益種諸穀。民乏粟、麥、黍、豆種者,於淮北州郡給之;江北諸州,亦令就水廣種秔稻,並免其租。端拱二年,以太倉粟貸饑民,置折中倉。又以歲旱彗見,下詔自責。按《宋史太宗本紀》:二年三月戊午,以太倉粟貸京畿饑民。冬十月辛未,以歲旱彗星謫見。詔曰:「朕以身為犧牲,焚於烈火,亦未足以答謝天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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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位:第075卷·第13则 · 核对日期:2026-10-19 · 核验:逐字核对

白话

有人指出:江北百姓杂种各种谷物,江南只种水稻,虽然水土各有所宜,但多种作物以防旱涝是古制。于是太宗下诏让江南、两浙、荆湖、岭南、福建等地官员劝民多种各类谷物;缺种子的,由淮北州郡提供;江北也令近水处广种水稻,并免除租税。端拱二年,又用太仓粟借给饥民,设折中仓,让商人运粮换茶盐。因旱灾和彗星出现,太宗下诏自责,说愿以自身为牺牲焚于烈火,也不足以谢天谴。核心是:政府推动作物多样化以分散风险,并用仓储和商业手段调节粮食。

上下文

出自《宋史·太宗本纪》及《文献通考》,记录宋太宗端拱年间推广杂种、设折中仓及因灾自责的诏书。

今日一问

面对气候风险,我们是否也该像宋代那样推动作物多样化,而不是只追求单一高产?

公版古籍;原文逐字取自 Wikisource,仅作分段,未附标点以外的改写。

本文本为公版;底本与原文链接见上。 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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