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 · 中国古籍
陈梦雷等(编):古今图书集成·食货典·第075卷·第34则
陈梦雷等(编)《钦定古今图书集成·食货典》· 第075卷 · 投资 · 财富 · 决策 · 行动
先是,民訴水旱者,夏以四月,秋以七月,荊湖、淮南、江浙、川峽、廣南水田不得過期,過期者吏勿受。令佐受訴即分行檢視,白州遣官覆檢,三司定分數蠲稅,亦有朝旨特增免數及應輸者,許其倚格,京畿則特遣官覆檢。太祖時,亦或遣官往外州檢視,不為常制,傷甚有免覆檢者。至是,又以覆檢煩擾,止遣官就田所閱視,即定蠲數。天禧元年,詔「州郡發常平倉振災。諸路饑,詔撫卹平糶。發廩蠲租,貸其種糧。」按《宋史真宗本紀》:天禧元年「二月庚午,詔振災,發州郡常平倉。三月辛酉,令作淖糜,濟懷、衛流民。
出处:
https://zh.wikisource.org/wiki/%E6%AC%BD%E5%AE%9A%E5%8F%A4%E4%BB%8A%E5%9C%96%E6%9B%B8%E9%9B%86%E6%88%90/%E7%B6%93%E6%BF%9F%E5%BD%99%E7%B7%A8/%E9%A3%9F%E8%B2%A8%E5%85%B8/%E7%AC%AC075%E5%8D%B7
定位:第075卷·第34则 · 核对日期:2026-10-19 · 核验:逐字核对
白话
救荒要常平仓打底,粥厂救急,平粜稳价。天禧元年,下诏州郡开常平仓赈灾;各路饥荒,令安抚、平粜,开仓放粮、免租,还贷给种子口粮。三月令做稀粥救济怀州、卫州流民。此前制度:百姓报灾有期限,过期不受;令佐查看、州官复查、三司定免。太祖时也派官到外州查看,非常制,灾重可免复查。后来嫌复查烦扰,只派官到田头看即定免数。核心是:常平仓平时积粮,灾时平价卖、放粮、施粥,程序要简,别误了救人。
上下文
《古今图书集成·食货典》辑宋真宗天禧元年赈灾诏令,并追述宋初灾情检视制度演变。
今日一问
面对突发困难,你手头有没有“常平仓”式的储备,还是每次都临时募捐?
公版古籍;原文逐字取自 Wikisource,仅作分段,未附标点以外的改写。
你的邮箱
只用于发送原典。不发广告,不卖名单。
本文本为公版;底本与原文链接见上。 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