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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梦雷等(编):古今图书集成·食货典·第077卷·第33则
陈梦雷等(编)《钦定古今图书集成·食货典》· 第077卷 · 领导 · 财富 · 投资 · 决策
政和七年,詔「禁遏糴。」按《宋史徽宗本紀》不載。 按《荒政考略》:七年詔曰:「州縣遏糴以私境內,殊失惠養元元之意。自今有犯。必罰無赦。」重和元年東南水災遣使振濟並禁強糴遏糴等事又令常平司恪遵條令斂散常平按《宋史徽宗本紀》:重和元年秋七月「己酉,遣廉訪使者六人振濟東南諸路水災。九月壬午,詔罷拘白地,禁榷貨,增方田稅,添酒價,取醋息,河北加折耗米,東南水災,強糴等事。壬辰,禁州郡遏糴。閏九月庚申,詔江、淮、荊、浙、閩、廣監司督責州縣還集流民。」
出处:
https://zh.wikisource.org/wiki/%E6%AC%BD%E5%AE%9A%E5%8F%A4%E4%BB%8A%E5%9C%96%E6%9B%B8%E9%9B%86%E6%88%90/%E7%B6%93%E6%BF%9F%E5%BD%99%E7%B7%A8/%E9%A3%9F%E8%B2%A8%E5%85%B8/%E7%AC%AC077%E5%8D%B7
定位:第077卷·第33则 · 核对日期:2026-10-19 · 核验:逐字核对
白话
核心是灾年必须打破地方封锁,让粮食流通。政和七年下诏禁止州县“遏籴”,即阻止本地粮食外运,认为这违背惠养百姓之意,犯者必罚。重和元年东南水灾,派廉访使者六人赈济,又禁强籴、遏籴,令江淮荆浙闽广监司督促州县招集流民。这说明:灾荒时地方官常为保本地而设卡,结果抬高粮价、阻碍调剂。今天应对灾害,应建立跨区域调运机制,明确禁止地方设卡,并派独立人员核查。
上下文
《荒政考略》记政和七年禁遏籴,重和元年东南水灾后遣使赈济并禁强籴。
今日一问
遇到本地物资紧张时,你会支持跨区调剂还是先保本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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