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 · 中国古籍
陈梦雷等(编):古今图书集成·食货典·第077卷·第34则
陈梦雷等(编)《钦定古今图书集成·食货典》· 第077卷 · 投资 · 决策 · 领导 · 健康
按:《文獻通考》:八年御筆:「常平斂散法利天下甚博,而比年以來,諸路欠闕,至未及散而遽取之,甚失神考制法之意。令常平司恪遵條令,斂散必時,違者以大不恭論。」〈按本紀是年十一月己酉朔改元〉宣和元年詔振救東南水災淮甸淮東旱京西饑遣官察訪賑濟按《宋史徽宗本紀》:宣和元年十一月「甲子,詔東南諸路水災,令監司郡守悉心振救。戊辰,以淮甸旱,饑民失業,遣監察御史察訪。是歲,京西饑,淮東大旱,遣官賑濟。」宣和二年二月戊子,令所在贍給淮南流民,諭還之。六月癸酉,詔開封府賑濟饑民。
出处:
https://zh.wikisource.org/wiki/%E6%AC%BD%E5%AE%9A%E5%8F%A4%E4%BB%8A%E5%9C%96%E6%9B%B8%E9%9B%86%E6%88%90/%E7%B6%93%E6%BF%9F%E5%BD%99%E7%B7%A8/%E9%A3%9F%E8%B2%A8%E5%85%B8/%E7%AC%AC077%E5%8D%B7
定位:第077卷·第34则 · 核对日期:2026-10-19 · 核验:逐字核对
白话
核心是常平仓本应低息贷粮、按时收放,却因地方欠账变成“未散先取”,失去救急作用。徽宗御笔说常平敛散利天下甚博,但近年诸路欠阙,甚至还没贷出就急着收回,违背神宗立法本意,令常平司严守条令、按时敛散,违者以大不恭论罪。宣和元年又因东南水灾、淮甸旱、京西饥,派官察访赈济,并令赡给淮南流民、劝其还乡。这说明:救济资金若被挪用或考核错位,就会空转。今天管理应急基金,应专款专用、按周期审计,并公开发放记录。
上下文
《文献通考》记徽宗御笔整饬常平敛散,宣和元年又遣官赈济东南水灾与淮甸旱饥。
今日一问
你管理的应急资源,是否也曾“没救急先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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