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 · 中国古籍
陈梦雷等(编):古今图书集成·食货典·第079卷·第12则
陈梦雷等(编)《钦定古今图书集成·食货典》· 第079卷 · 投资 · 决策 · 心性 · 哲学
又沙上蘆場田可得二十餘萬畝,賣之以贍流民,以佐砦兵。」從之。十二月戊辰,詔諸路和糴給時直,平概量,毋科抑。申嚴收租苛取之禁。嘉熙三年,饒、信、南康旱,出《祠牒》三百道賑之。又詔「旱傷諸路覈倉儲,以備賑濟。」按《宋史理宗本紀》不載。按《續文獻通考》:「三年,詔出封樁庫祠牒三百道,下江東憲司,賑饒、信、南康三郡旱傷之民。」 又按《續通考》:「三年九月,以江、湖、浙東建、劍、汀、邵旱傷,詔諸路提舉常平司覈所部州縣常平、義倉之儲,以備賑濟。仍飭制、總司,今後毋輒移用,違者坐之。」
出处:
https://zh.wikisource.org/wiki/%E6%AC%BD%E5%AE%9A%E5%8F%A4%E4%BB%8A%E5%9C%96%E6%9B%B8%E9%9B%86%E6%88%90/%E7%B6%93%E6%BF%9F%E5%BD%99%E7%B7%A8/%E9%A3%9F%E8%B2%A8%E5%85%B8/%E7%AC%AC079%E5%8D%B7
定位:第079卷·第12则 · 核对日期:2026-10-19 · 核验:逐字核对
白话
又沙上芦场田可得二十余万亩,卖掉以赡养流民,补助寨兵。皇帝同意。十二月戊辰,诏诸路和籴给现钱,平量器,不得摊派。重申严格禁止收租时苛取。嘉熙三年,饶、信、南康旱,出祠牒三百道赈济。又诏旱伤诸路核实仓储存粮,以备赈济。据《续文献通考》:“三年,诏出封桩库祠牒三百道,下江东宪司,赈济饶、信、南康三郡旱伤之民。”又按《续通考》:“三年九月,因江、湖、浙东建、剑、汀、邵旱伤,诏诸路提举常平司核实所部州县常平、义仓之储,以备赈济。仍告诫制、总司,今后不得随意移用,违者治罪。”
上下文
南宋理宗嘉熙三年(1239年),江东等地旱灾,朝廷出售芦场田、发放祠牒赈济,并严查常平义仓储备。
今日一问
面对灾害,我们是否有效盘活了闲置资源(如土地、资产)来筹集救灾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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