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巢元方:诸病源候论·第2145则

巢元方《诸病源候论》· 全文 · 健康 · 决策 · 领导 · 历史

凡 狗啮人,七日辄一发,过三七日不发,则无苦也。要过百日,方大免耳。当终身禁食犬肉及蚕蛹,食此,发则死不可救矣。疮未愈之间,禁食生鱼、猪、鸡、腻。过一年禁之乃佳。但于饭下蒸鱼,及于肥器中食便发。若人曾食落葵得犬啮者,自难治。若疮瘥十数年后,食落葵便发。

出处: https://zh.wikisource.org/wiki/%E8%AB%B8%E7%97%85%E6%BA%90%E5%80%99%E8%AB%96
定位:第2145则 · 核对日期:2026-10-19 · 核验:逐字核对

白话

被狗咬伤后,通常七天左右可能发病,如果过了二十一天还没发作,就基本没事了;但要过了百日,才算完全放心。此后一辈子不能吃狗肉和蚕蛹,吃了若发病就无药可救。伤口未愈合时,禁食生鱼、猪肉、鸡肉和油腻食物,最好忌口一年。甚至把蒸鱼放在饭下、用肥腻的器皿吃饭,也可能诱发。如果曾被狗咬的人吃过落葵(一种野菜),就很难治;即使伤口好了十几年,吃落葵仍可能复发。

上下文

同上,反映古代对狂犬病的观察和忌口观念,当时已知潜伏期和饮食诱发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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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一问

被动物咬伤后,你会严格遵循医嘱忌口和观察吗?

公版古籍;原文逐字取自 Wikisource,仅作分段,未附标点以外的改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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