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 · 中国古籍

朱熹:朱子语类·015·第17则

朱熹《朱子语类》· 015 · 领导 · 认知 · 哲学 · 学习

這便見得他孟子胸中無一毫私意蔽窒得也,故其知識包宇宙,大無不該,細無不燭!道夫居甫問:「格物窮理,但理自有可以彼此者。」曰:「不必如此看。理有正,有權。今學者且須理會正。如娶妻必告父母,學者所當守。至於不告而娶,自是不是,到此處別理會。如事君匡救其惡,是正理。伊川說『納約自牖』,又是一等。今於此一段未分明,卻先為彼引走。如孔子說『危行言孫』,當春秋時亦自如此。今不理會正當處,纔見聖人書中有此語,便要守定不移,駸駸必至於行孫矣。此等風俗,浙江甚盛,殊可慮!」可學問:「格物之義,固要就一事一物上窮格。然如呂氏楊氏所發明大本處,學者亦須兼考。」曰:「識得,即事事物物上便有大本。

出处: https://zh.wikisource.org/wiki/%E6%9C%B1%E5%AD%90%E8%AA%9E%E9%A1%9E/015
定位:015·第17则 · 核对日期:2026-10-19 · 核验:逐字核对

白话

孟子心中没有一丝私意遮蔽,所以他的见识能包罗宇宙,大的方面无不涵盖,小的方面无不洞察。格物穷理时,不必一开始就想着理有彼此之分。理有正、有权(变通),学者应先理会正理。比如娶妻必须禀告父母,这是应当遵守的正理;至于不告而娶,那本身就不对,遇到这种情况再另作理会。事奉君主、匡正补救他的过失,是正理;伊川说‘纳约自牖’(通过窗户进献诚心),又是另一种权变。如果对正理还没弄清楚,就先被权变引走,就像孔子说‘危行言孙’(行为正直、言语谦逊),那是春秋时代的具体情况。现在不理会正当处,一看到圣人书中有这样的话,就死守不放,渐渐就会变成只讲言语谦逊了。这种风气在浙江很盛,很值得忧虑。有人问格物是否也要兼顾吕氏、杨氏发明大本的地方,朱熹说:识得大本,那么事事物物上便都有大本。

上下文

朱熹(1130-1200)《朱子语类》卷十五论《大学》格物致知,强调先明正理、再讲权变,批评当时浙江学者偏重权变的风气。

今日一问

我是否在还没弄清基本原则时,就急于套用特殊情况下的变通做法?

公版古籍;原文逐字取自 Wikisource,仅作分段,未附标点以外的改写。

本文本为公版;底本与原文链接见上。 版权

← 返回原文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