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 · 中国古籍
司馬光:资治通鉴·卷015·第1则
司馬光《资治通鉴》· 卷015·景帝前元年(乙酉,公元前一五六年) · 心性 · 领导 · 成长 · 行动
1 冬,十月,丞相嘉等奏:「功莫大於高皇帝,德莫盛於孝文皇帝。高皇帝廟,宜為帝者太祖之廟;孝文皇帝廟,宜為帝者太宗之廟。天子宜世世獻祖宗之廟,郡國諸侯宜各為孝文皇帝立太宗之廟。」制曰:「可。」 2 夏,四月,乙卯,赦天下。 3 遣御史大夫青至代下與匈奴和親。 4 五月,復收民田半租,三十而稅一。 5 初,文帝除肉刑,外有輕刑之名,內實殺人;斬右止者又當死;斬左止者笞五百,當劓者笞三百,率多死。是歲,下詔曰:「加笞、重罪無異;幸而不死,不可為人。其定律:笞五百曰三百,笞三百曰二百。」 6 以太中大夫周仁為郎中令,張歐為廷尉,楚元王子平陸侯禮為宗正,中大夫晁錯為左內史。仁始為太子舍人,以廉謹得幸。張歐亦事帝於太子宮,雖治刑名家,為人長者,帝由是重之,用為九卿。歐為吏未嘗言按人,專以誠長者處官;官屬以為長者,亦不敢大欺。
出处:
https://zh.wikisource.org/wiki/%E8%B3%87%E6%B2%BB%E9%80%9A%E9%91%91/%E5%8D%B7015
定位:卷015·景帝前元年(乙酉,公元前一五六年)·第1则 · 核对日期:2026-10-19 · 核验:逐字核对
白话
核心是:景帝初年,丞相申屠嘉等奏请尊高皇帝为太祖庙、孝文皇帝为太宗庙,天子世世献祭,郡国诸侯各立太宗庙,景帝批准。夏四月赦天下,遣御史大夫青至代下与匈奴和亲。五月恢复田租三十税一。当初文帝废除肉刑,表面轻刑实则杀人:斩右趾者又当死;斩左趾者笞五百,当劓者笞三百,大多死亡。是年下诏:“加笞与重罪无异;幸而不死,不可为人。其定律:笞五百曰三百,笞三百曰二百。”任命周仁为郎中令,张欧为廷尉,刘礼为宗正,晁错为左内史。周仁以廉谨得幸;张欧治刑名家但为人长者,帝重之,用为九卿。欧为吏未尝言按人,专以诚长者处官;官属以为长者,亦不敢大欺。这体现了制度调整需关注实际效果,避免名义上的轻刑造成实质伤害。
上下文
出自《资治通鉴》卷十五,汉景帝前元年(公元前156年)。景帝即位后调整宗庙、刑罚、田租等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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