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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馬光:资治通鉴·卷019·第10则

司馬光《资治通鉴》· 卷019·元狩元年(己未,公元前一二二年) · 领导 · 健康 · 决策 · 成长

衡山王上書,請廢太子爽,立其弟孝為太子。爽聞,即遣所善白嬴之長安上書,言「孝作輣車、鍛矢,與王御者奸」,欲以敗孝。會有司捕所與淮南謀反者,得陳喜於衡山王子孝家,吏劾孝首匿喜。孝聞「律:先自告,除其罪」,即先自告所與謀反者枚赫、陳喜等。公卿請逮捕衡山王治之,王自剄死。王后徐來、太子爽及孝皆棄市,所與謀反者皆族。

出处: https://zh.wikisource.org/wiki/%E8%B3%87%E6%B2%BB%E9%80%9A%E9%91%91/%E5%8D%B7019
定位:卷019·元狩元年(己未,公元前一二二年)·第10则 · 核对日期:2026-10-19 · 核验:逐字核对

白话

衡山王刘赐上书,请求废掉太子刘爽,改立弟弟刘孝为太子。刘爽听说后,马上派亲信白嬴去长安上书,说刘孝制造战车、锻造箭矢,还和父王的御者通奸,想借此搞垮刘孝。正好官府搜捕淮南王谋反的同党,在刘孝家里抓到陈喜,官吏弹劾刘孝窝藏陈喜。刘孝听说法律规定先自首可以免罪,就抢先自首,供出同谋枚赫、陈喜等人。公卿请求逮捕衡山王治罪,衡山王自杀。王后徐来、太子爽和孝都被弃市,参与谋反的人全部灭族。这一家父子兄弟互相告发,结果谁也没保住,说明内斗只会让外人一网打尽。

上下文

同卷同年。衡山王刘赐是淮南王刘安的弟弟,两家谋反案接连爆发,史称“淮南、衡山二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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